住在前面那個《喜客來》,車就不用動了,在這放著沒問題,他給我們看著點兒。
吃完之後,先謝過了小店老闆,我們就直奔旅館而去。
打完電話的張潔已經付完錢開了兩個房間,還在小賣店買了三箱啤酒和一袋零食,此刻小賣店的老闆已經給送到了我們的房間門口。
“姐姐,你先和孟斌洗個澡,休息一下。我和靜靜姐也去洗個澡,現在不到八點,九點我們倆過來,咱們一起喝點兒酒,打會兒撲克,行嗎?”
小宋點了點頭,應了一聲。我說了幾句客氣話,就開始往屋裡搬東西。
小宋進房間就坐在床上,看著我搬東西不幫忙,也不說話。
等我搬完東西,帶上房門以後,小宋抬頭看了我一眼,嘆了口氣,還是不說話。
“大姐,這屋暖氣夠熱的啊!”
“嗯,還行。”
“看你又不高興了,還在為宋伯說的那事生氣吶?”
“有一點兒。”
“別這樣,宋伯也是明事理的人!他估計是考慮到和那孫子在同一個單位,怕他們家去醫院鬧,被同事笑話。有點顧慮也正常,你也得理解理解他!”
“有你這麼一說。”
“要不明天我跟你回去,也幫著你勸勸宋伯?”
,!
“滾!”
“大姐,你這不好啊!逮誰跟誰來!要不你給家打個電話?這房間就有電話,你和咱媽聊聊,問問她這一天給宋伯開導明白了沒有?”
“不想打!”
“別介!既然在乎,就別硬挺著了!打個電話吧,好不好?”
“不打!反正錢是他的,愛給誰給誰!我管得著嗎?!”
“不是,大姐!再怎麼著也是親爺兒倆,鬥兩句嘴就得了,還真能誰也不理誰呀?打一個吧,啊?”
還好小宋一直很給我面子,看我蹲在地上一直拉著手求她,勉強擠出來一點笑模樣,站起來去打電話了。
還別說,這個電話讓小宋的心情好了很多。後媽已經說服了宋伯,決定不再給馬家錢了。他們也知道,那老太太就是來耍無賴的。
小宋告訴我,離婚的時候,訂親的三千塊彩禮錢,以及他們家出的那部分買房子和傢俱、家電的錢,已經都退回去了。出去求朋友借來了一些錢才填上的窟窿,現在還在的爭執就是衣服和首飾。他們家給小宋買了幾件衣服,但是堅持要錢不要衣服,小宋說看見那幾件衣服就來氣,堅持退衣服不給錢,這個一直談不攏。還有就是首飾,因為當時買首飾兩個人都拿了錢,所以戒指一人一個,項鍊一人一個,馬家不服的是小宋的項鍊重,宋家不爽的是馬家的戒指大。小宋印象中是當時自己出了三千三,姓馬的出了三千,而那邊就是一口咬定他們出了三千三。
宋伯的原本的意思是首飾的事不計較了,給他三百無所謂,衣服給他折七百,再拿出來一千給馬家。在後媽的勸說下,現在也想通了,愛怎麼著就怎麼著吧!讓他們吃順了嘴,往後還會來找麻煩!
“大姐,你一會兒再打個電話!”
“幹嘛?這不都沒事了嗎?”
“我出一損招兒!”
:()愛在搖滾的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