琪琪的傳呼打過來的時候,離上課還有半個多小時。電話那邊有三個人,分別是琪琪、老塔和老邢。
關於他們想的什麼辦法,怎麼幫我解決的問題,下文會詳細講述。先向各位交代一下關於開吉他班的事,學校是怎麼處理的。
第一節上完,就接到通知讓我和王翔去教務處。在負責處理關於這起投訴的老師旁邊,坐著主管我們這個社團的老師,旁邊站著幾個學生會的幹部,桌子上放著的是我們的賬本和已經送過來的聯名信。
這個老師對這件事也不是很認真,但是手續該走還是要走到,給學校和投訴同學都要有一個交代,太馬虎也不行。於是他們幾個商量過後,最終確定的處理方案是:
第一,給我和王翔各處警告一次,每人寫一份不少於五千字的檢討,明天上午十點前交過來。必須認真深刻,好好反思自己的錯誤。
第二,鑑於同學們的熱情,吉他班不強制解散,但是不允許再有償開展任何活動。如果有同學找到我們要求學琴,我們可以選擇不教,但是教琴不允許收取任何費用。學校不定期會去檢查,如果再次發現私自收費的行為,不但會強制解散吉他班,對相關人員還要給予相應處罰。情節嚴重者,可能面臨記過處分或休學。
第三,賬目上剩下的五百多塊錢,按照繳費比例逐一返還。要製作一張明細表格,讓收到錢的每個成員簽字按手印後,連同現有賬本一同上交教務處封存。以後不允許樂隊和吉他班私建小金庫,如有再犯絕不輕饒。
第四,所有用這些錢採購來的東西,公平分發下去。不管是樂隊還是吉他班,都不允許私自集資採購任何福利和物資。所有需要資金的活動,先向學生會申請,學生會研究後上報到學校。只要是正常需求,學校會指派主管老師主持集資或者攤派。以後不允許再出任何沒得到許可的集資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雖然老師一臉嚴肅,說得義正詞嚴,其實這件事就算是滑過去了。可以說是有驚無險,也可以說是無關痛癢。該拿的錢我已經拿到手了,該花的錢我們也都花出去了。剩下這些退也就退了,對於我和王翔來說都不重要。
寫檢查和警告,都只是做做樣子,不入檔案也不對外公佈。至於以後吉他班該怎麼弄,回頭讓王翔拿主意吧,畢竟他膽子比我小,別嚇著他。
剛才就說了,我可以選擇不教。這期結束以後,我還真不教了,他們要是真想學,真有動力,會再寫聯名信。到時候學校只要默許,課時費還得收!
憑什麼你們教課收我們的錢,還拿著國家的工資?讓我免費教課,你們覺得合理嗎?我這點兒玩意兒來得也不容易,吃了多少苦,遭了多少罪才學到今天這樣的,憑什麼要我免費傳播出去?
等其他老師和同學們都散去之後,主管老師讓我坐到他的旁邊。
“孟斌呀,關於你的投訴可不止一條!”
“老師,我知道。最嚴重的是不是關於我在學校外面的活動?”
“你看看吧!”
說完老師把他的筆記本遞給我,讓我看別人都是告的我什麼。我不知道這個老師為什麼對我這麼好,這麼保密的東西都讓我隨意翻看。但是從他的態度和語氣能判斷出來,老師不想“狠狠地收拾”我。
當我看完老師的記錄,已經可以判定絕對是陳曉蕊搞的鬼!因為老師記錄得比較簡潔,所以只看了幾眼,我就背過了。陳曉蕊檢舉我的其他幾條罪狀,如實地記錄如下:
一、私自在校外租房住宿。
二、結交社會不良女青年(有多處紋身)。
三、非法同居。
四、參加校外低俗樂隊,其歌詞多有不良傾向。
五、多次帶校外不良人員入校(開汽車進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