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敏就這麼痴痴地看著他,渾然沒聽到夏晶晶又說了些什麼。
已經又有小一百天沒有任何聯絡了,這傢伙這次明顯比過去的任何一次更犟,一直都沒給自己打過哪怕一次電話。
當然,他的動向自己還是很清楚的。
每隔兩三天,趕上落地休息的時候,總要給大姐和家裡各打一次電話,每次都理所當然地收到他的最新訊息,和一大通的埋怨。
最近的一次是大姐說的,他的首張單曲碟賣的很好,他的那首叫《愛的初體驗》的歌,下週很可能會上一個叫什麼東方之聲的榜單,如果上去了,就算是更紅了——可惜做空乘的人,居無定所,走到哪裡都是睡酒店,大姐說想要給寄過來一份,自己也沒個地址可以填。
這次可以休一整天,她本打算待會兒晚飯後去市區裡隨便逛逛,買一張他那個cd,順帶給他看一件呢子大衣什麼的,買了給大姐寄去,卻沒想到,人還在酒店,他居然已經被一個追星追得有點瘋狂的小傻妞,給掛到牆上了。
仔細看,海報上的他,手腕上帶的那隻表,應該還是他高二那時候自己送給他的那塊電子錶——真的蠻舊了,也不知道現在還能不能用。
“真傻!就不會自己換塊表?都那麼有錢了還摳!傻瓜!”
她笑著喃喃自語。
等到夏晶晶從洗手間哼著歌出來,她指著海報問她,“你就那麼喜歡他?”
夏晶晶立馬來了精神,身體乳也不著急擦了,快步過來,兩眼放光,“你沒聽過他的歌吧?可好聽了!叫《愛的初體驗》,我包裡就有,待會兒給你聽!我大前天和前天休了兩天,回到家之後,我妹妹瘋狂的給我推薦他,我一看海報,我的天哪,簡直就是我的夢中情郎!再一聽歌,太好聽了,所以我就決定了,以後他就是莪的夢中情人了!”
謝淑敏不由失笑,“你以前不是喜歡那個……”
“趙去病?”
“嗯,對呀!怎麼?不喜歡那個了?”
“不喜歡啦,我把他拋棄了!沒我家正華帥,還沒我家正華顯得陽剛!”
謝淑敏又笑,“他……現在很紅吧?”
夏晶晶毫不猶豫地點頭,“紅!紅到了不得!反正我回家那一天半,往大街上一走,所有唱片店,幾乎全都在放他這首歌!老闆要是不放這首歌,就會有女孩子過去問老闆,你為什麼不放《愛的初體驗》?老闆就換碟了……”
說話的工夫,夏晶晶打完身體乳,小跑過去,翻出她的隨身cd機來,獻媚一樣地跑過來,“淑敏姐,你聽聽,聽聽嘛!我最近幾天只要有功夫,就在聽!你聽聽,真的很好聽的!”
謝淑敏沒有像以前那樣推拒,反倒接過來,戴上了耳機。
她對音樂沒什麼感覺,甚至可以說是沒什麼興趣,她知道自己家裡人其實都這樣,天生的就對音樂方面沒有什麼感知似的。
聽吧,也能聽,唱吧,甚至也不怎麼跑調,能跟大家差不多的唱,但的確就是對這些東西不怎麼上心,更談不上什麼熱愛。
所以從不追星。
就算是喜歡彈鋼琴的人,其實也只是喜歡彈鋼琴的那個人而已。
戴上耳機,音樂很快就響起來。
是他的聲音——
“如果說你要離開我,
請誠實點來告訴我,
不要偷偷摸摸的走,
像上次一樣等半年。
如果說你真的要走,
把我的相片還給我,
在你身上也沒有用,
我可以還給我媽媽。
什麼天長地久,
只是隨便說說,
你愛我哪一點,
你也說不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