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一
警察來得很慢,這裡真要給他們說句公道話,真不是人家出警不迅速,後海北岸這邊歸新街口派出所管轄,屬於轄區的最東邊,而派出所的駐地在轄區的最西邊,裡這裡有好幾公里的路程,而且想進入後海沿岸,就得鑽衚衕進來,這個點兒正是酒吧開張的時間,但凡是能進車的衚衕都已經堵瓷實了,人家能20分鐘趕到就已經很不易了。
其實民警來不來也沒什麼關係了,此時洪濤早就把那個小子給灌飽了,再也不折騰了,靠在岸邊被高淼的一個小弟拿著一個大鎬把子看著,其實不看著他也沒力氣跑了,肚子裡至少一箱啤酒的存量。
另外兩個人也被高淼和他另一個小弟拽上了岸,不過都蹲在護欄邊上,敢抬頭就是一腳。高淼是個久經沙場的老將了,對於這種事兒都不用洪濤教就知道怎麼辦,派出所所長那邊已經打好招呼了,而且他們和洪濤還假裝不認識,冒充見義勇為的過路人。這樣就算到了派出所,一旦查起來,洪濤這也不算打群架,只能算是衝突,連行政處罰的格都夠不上。
高明已經按照洪濤的吩咐回漁具店裡待著去了,這種事牽扯的人越少越好處理,他在這裡除了能站腳助威之外,啥忙也幫不上,還可能事後被人家報復,畢竟你是坐商,人能跑,店鋪跑不了!
“怎麼回事!大家都散散吧、散散吧,這兒的路都堵了,老街坊、老鄰居們都散散吧!”派出所接到110之後,出警的是兩名民警,年紀大的那個洪濤認識,是位警長。當初辦理過戶手續的時候大家還一起吃過飯。
“警察同志,這三個人要搶我東西,還把我推水裡去了,要不是我會游泳。非淹死不可!”洪濤這個時候只能和那個警長裝不認識。當著這麼多人,你即使認識他。他也不可能幫你什麼,反而更要秉公執法,只是常識。
“沒錯,我們就在旁邊都看見了。他們這三個小子上來就搶人家的魚竿,人家不給,他們就把人家往水裡推,這還有沒有王法啦!我們給這個小夥子作證!”旁邊的一個老街坊立馬站出來向民警通知反應當時的真實情況,然後一大幫人就跟著起鬨,七嘴八舌的指責那三個巡河的。
“得,得。我明白了,又是釣魚是吧,成了,都跟我回所裡說去吧。你們幾個還能走嗎?”那位警長一聽槍魚竿這三個字就明白大概是怎麼回事了,廢話也不用多說,都帶回所裡去,你們兩邊誰有勁兒誰就暗中使勁去,表面上看起來公道無比。
三個小時之後,洪濤就坐著高淼的車回家了,雖然河湖管理處也派人去了派出所,要求嚴懲這種違法釣魚還動手打人的惡劣分子。但是派出所還是做出了對雙方批評教育
然後各回各家各找各媽的處理,原因很簡單,在場的人一致都說是那三個人先動手打人,而且還把洪濤推到了水裡,而洪濤連自衛都沒自衛,可憐巴巴的在水裡不敢上岸,躲避他們三個的追殺,一直到警察來了才得以上岸。
雖然那三個人說的和其他人說的完全不同,但是當事雙方誰說的警察也不能信,還得找佐證。佐證就是當時的目擊者了,可是這個道理誰都明白,那些住在後海邊上的人沒有一個會為他們說好話的,沒說他們意圖弓雖女幹洪濤就不錯了,所以派出所也就不去費那個力氣了。
最主要的是雙方都沒傷,只是掉水裡了,其中一個的大腿被魚鉤掛上已經送到積水潭醫院去做手術了,但是這並不是洪濤主動打的,而是落水時候掛上的,不能算洪濤故意傷害,而且洪濤的魚竿也斷了,人家發票都拿來了,國外買的,2萬多日元呢,乾脆你也不用賠償醫藥費,你也就別再讓人家賠魚竿了。
另外這裡也有關係問題,洪濤和高淼這邊是派出所的老熟人,經常一起吃個飯啥的,逢年過節菸酒購物卡也沒斷過,而且據說所裡兩個副所長還和高淼一起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