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三塊地,一次只能收貨六百金幣,而每次播種,每塊地,都需要三十斤小麥種子,每斤三金幣,外加十金幣的水,也就說,我四天可以收穫三百金幣。
開發第四塊土地需要四十天,開發第五塊需要三十天,開發第六塊需要二十四天,第七塊需要二十天,第十二塊也需要十天左右,加起來大約需要一百八十多天,這還是數字上的簡單計算,但是由於是四天一個週期,用的時間只能更長。後面的只能更貴,不過未來土地產量也會提高才對。但是,我還得開啟加工坊,我收穫的都是麥粒子,我可不想吃麥飯,還有牧場,還有漁場,飯店,一大堆東西呢。
我身邊只有一個小鬼,只能透過他一個去調查,到底是誰出錢綁架的我,至於另一個,被我派往了塘沽,因為林家眾人,都要在那裡坐船走人,他們不走,我就算是給自己安排的天衣無縫,也沒用了,他們都認識我。要麼他們都死了,要麼他們都跑了,否則,我是絕對不可能出去拋頭露面的。至於他們會不會,在報紙上刊登尋人啟事,根據一號小鬼彙報,沒有出現。
至於我自己,我現在就住在一個外資背景的賓館裡,雖然價格很貴,但是勝在安全,沒辦法,這個鬼年代,那真是外國的爺就是爺基本沒人敢惹。雖然我很明確的知道,這一次僱人綁架的,肯定是有錢人,我也讓小鬼一直在清查有錢人,但是很可惜,目前沒有結果,至於那個一切正常的符號,我也讓小鬼去追蹤了,沒有任何結果。
每天去看的是一個飯館的夥計,看到這個符號之後,就會在門頭掛一個寫著酒的幌子,我讓小鬼附身一個醉鬼去問了飯館的老闆,老闆也承認是他讓夥計乾的,前幾天,來了一個裹得嚴嚴實實的人,給了他一筆錢,讓他看到這個符號就掛個幌子,至於對方是誰,他根本不知道,麻煩,這個人也太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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