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都是自己建設。各種水泡子,沼澤,誰也說不好這一腳踩下去是什麼東西,草還那麼深,很多尋路隊,經常走著走著,就發現排頭探路的那個人不見了。沒有路,進不來拖拉機,各種大型牲口進不來,進來了也沒有吃的,所有的墾荒基本全靠人力。
沒有足夠的奉獻精神,是不會去這種地方的,最起碼如果不是拿槍指著我,我肯定不去。別說男二來這邊還有任務,他就是沒有任務他也不去,說句不好聽的,男二這玩意還不如我呢。當然他這個叔叔肯定也沒有完全說實話,畢竟沒有他,男二還有他爹呢,他爹也不可能讓他去到墾荒農場,但是他在這件事上使勁了是肯定的,畢竟沒有讓男二的爹動手嗎。
男二開起來,也是千恩萬謝的挺領情,還給他留下了一些板栗和核桃。男二在他叔叔家吃了一頓飯之後,去縣裡的大供銷社買了一些電信,糖果和菸酒,然後又找了一輛順路車回了秦家村。被老太太說教了一通,說人家違規捎著你,你怎麼也得去意思意思。於是男二第二天請了一天假,去林場車隊,給兩個司機送了點東西,因為有一點點賠罪的意思,給的東西就稍微多了一點。
捎他回來的那個司機看見之後就把東西留下了,但是捎他進城的那個司機,非得說他給的多了,非得讓他拿回去,兩個人撕吧了好一會,最後男二東西拿走了,但是兩個人好好的聊了一會,發現越聊越投機,又都是年輕人,所以兩個人就一起吃了一頓飯,就差斬雞頭拜把子了。男二還委託司機,以後可能會讓他捎點東西。
說真的要不是後面發生的事情,我都看不出來男二搭的這兩趟車有什麼問題。畢竟有林場的方便車,大家順路搭車都已經成習慣了,一般給點好處就行,大部分,也沒人拒絕。男二無非就是不懂規矩,在老太太的教育下行為再正常不過了。而那個司機知道男二去的哪裡知道他有關係,刻意的迎合和巴結,這都太正常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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