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爺爺那邊給力,我姥爺那邊自然也得把人藏好了。可是農村裡雖然不是之前全民反特的時代了,可是無緣無故的多一個人,而且這個人輕易不怎麼出門,怎麼說也說不過去吧。萬一人家問的多了,說的多了,傳的多了,讓有些人聽到了怎麼辦。所以就必須給我爸留下一個能在農村長時間住下去,而且還輕易不出門的理由。
最好的辦法就是結婚,而且是上門女婿的那種,好好看著一個上門女婿不讓他輕易出門有問題嗎,沒有任何問題,很正常。這個樣大家也沒有多少疑心,大家都是這麼過得。就這個樣我爸以上門女婿的名義和我媽結婚了。
可是這就是一對天生的怨偶,我爸從八八年進城到這個時候十年過去了,本身條件不差,再加上一對對他完全放縱的父母,後果可想而知,要不也不會弄出人命來。那真是什麼香的臭的沒見過,再加上那個時候城裡人對農村人天生的鄙視,他怎麼可能看上我媽一個農村姑娘,看在長得漂亮的份上,玩玩還行,娶,他心裡都七個不服八個不忿的,更別說是當上門女婿了。只能說為了活命,他忍了。
我媽也一樣,她長得漂亮,成績好,家裡條件也不錯,所以:()日記: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