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偵探守則呢?
梁襲對網紅節的第一個看法:約翰遜在被警方懷疑之後,想玩一把大的,拉一堆人給自己妻子陪葬。
可可可是,沒有人僱自己破網紅殺手案,一塊錢委託費都沒有。單純做助理不符合偵探社的原則。假如蔻蔻是僱傭自己當助理兼破案,自己真不知道怎麼拒絕。偵探不破案,難道賣雞蛋?
梁襲裝傻道:“我自己都整理不清楚自己的生活,當不了助理,謝謝邀約。”
蔻蔻道:“我有點害怕。”
梁襲問道:“你母親可怕嗎?”
蔻蔻:“不可怕,她是最好的母親。”
梁襲道:“那就不去。”
蔻蔻回答:“但我母親說的是對的。我如果不敢勇敢面對鏡頭,我未來都可能生活在陰影中。”
梁襲很遺憾:“過幾天我牙疼,已經預約了牙醫。”用最扯淡理由拒絕是最好的拒絕辦法,以此來表明自己毫無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