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女人的同事交代,當時女人正在上班,接了個電話便下了樓。
女人單位的保安親眼見過女人上了男朋友的車。
至於倆人在車上說了什麼,已經沒人知道了。
最終汽車開到了彌河大橋上,男人一腳油門,開車撞進了彌河中。
將汽車打撈上來後,並未發現倆人的屍體。
我注意到男人在開車找女人前,也吃過魚。
看完兩個案子的卷宗,我發現這兩件案子除了都是男女吵架,男的行為過激,以及最後未發現屍體外,其實還有一個相同點。
那就是出事前,都吃過魚,而且都是在一種情緒極不正常的情況下,做出的“傻事”。
如果沒有剛才和快餐廳店老闆的一番交流,我應該還注意不到倆男人都吃過魚,這一看似無關的細節。
難道這兩次命案背後都和彌河的魚有關?
我把想法和馮紅林交流了一下,馮紅林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
“魚能又什麼問題?吃過彌河魚的市民應該不少,好像沒曝出啥問題啊!”
“那會不會只是一部分的魚,或者某個階段的魚存在問題呢?”我又問。
“有這種可能!那又是什麼原因導致得呢?”
我雙手一攤,表示不知道。
檔案管理員老楊插了句嘴:“應該是吃了不該吃的東西了吧?”
一語點醒夢中人!
“老楊,你是怎麼想的?說來聽聽!”
,!
老楊手裡握著個小茶壺,先喝了口水,然後一瘸一拐走到桌前,坐到了馮紅林對面。
“二十幾年前吧!我參與了一件命案,被害者是一對母女,母親不到四十,閨女十七八了!在一次走夜路時,被幾個小流氓糟蹋了,殺人後,幾個人在母女身上捆上石頭,然後拋屍到了一個荒廢的魚塘裡。
魚塘雖然被荒廢,可魚還不少,尤其是有種很多釣魚愛好者都:()午夜雜貨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