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上,趁著人多、熱鬧,藉故喝得酩酊,大抵比較容易原諒自己。
新娘子輕輕對桂芝說:「你替我們看著回俊。」
桂芝替新娘拉好裙裾,牽牽嘴角,「怎麼看?那麼大一個人,要是醉倒,誰扶得動他。」
「叫他少喝些。」
「最討厭的女人,是站在男人背後叫他少喝點的女人,就算身為妻子也不可以那樣,人各有志。」
「桂芝,」新娘凝視她,「你會是個好妻子。」
桂芝挪揄新娘:「你才是超級太座。」
新娘的父母不算富有,小康而已,但是這次嫁女兒,妝奩豐厚,一層兩房兩廳地段高尚的公寓,一部轎跑車,以及這次喜宴的費用。
新娘子特地跑到名設計師處挑禮服,家長拍胸口,「沒問題」,連新郎西裝金錶也送過去,還沒口價說「女婿是嬌客,重話說不得。」
桂芝生母一早與她父親離異,母女合不來,同後母太客氣,根本沒有孃家。
無論什麼年代,什麼身份,一個女子沒有孃家,總比較孤苦。
新娘見桂芝沉思,忙笑著開導,「多吃點。」
「得了。」
「看見哪個小生配得起你,告訴我。」
桂芝笑了。
全場,她最喜歡的男生,便是回俊。
像世上其他的事一樣,要多不巧就多不巧,回俊所愛的,卻不是桂芝,另外有人。
那麼,又像言情小說的情節一樣,那位女生,正是今晚的新娘子。
香檳夾雜著拔蘭地喝至容易醉。
醉酒也分文醉與武醉。
回俊幸虧是文醉。
遠看,他似坐著沉思,實則已經醉倒了。
誰,誰送回俊回去?
他一定不能駕車了。
散席時眾人雙雙對對散去,不是看不見回俊,而是故意不要去看見他,免得麻煩。
忙了一天,誰不想匆匆回家休息,誰耐煩拖著個醉漢聽他胡言亂語。
新娘子急了,「怎麼辦?」
桂芝瞪她一眼,「別露出馬腳,當心你那一半不高興。」
桂芝做好做歹,到樓下,找到一部計程車,付司機數百元,叫他上去,把回俊抬上車,送回家。
大家才鬆一口氣。
桂芝獨自駕車返家,在紅燈前停住,把下巴靠在-盤上,十分後悔她永遠扮演著一個眾人皆醉她獨醒的角色。
醒的人自然得收拾殘局。
桂芝冷笑一聲。
那一晚,無線電通宵廣播伴她睡去。
第二天一早,人人都得起床上班。
出乎意料之外,回俊若無其事地坐在會議室主持大局。
桂芝不由得有點佩服他。
除出一對老大的黑眼圈,看不出任何蛛絲馬跡。現代人,必須有這樣的本事吧。
所有的傷均是內傷,不能在人前顯露,統統內出血。
桂芝見他無恙放心,回去自己那組做事。
中午時分,有人敲房門,是回俊找她。
搭訕說「真想回去睡覺。」
「還有三數小時你便可達成願望。」
「這就是我喜歡辦公的原因,除出午膳時間,只做七小時工作,偶爾開一個通宵,老闆幾乎感激流涕,相反地,做人家伴侶或是父母,就永無休假,一年三百六十五日,一天廿四小時地做做做,累壞人。」
桂芝笑一笑,「聽你的話,誰還敢結婚生子。」
回俊把手插在口袋內,「對,昨天晚上,謝謝你。」
「謝什麼?」
「把我送返家。」
「並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