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莊靜音』曾經的解釋,聽起來也沒有任何破綻。
她身上有兩處經年的舊疤痕,兩厘米寬的在肩下兩公分,更窄點的在膝側,都是極深的傷口。
斯珩第一次發現時,她聲音細若蚊吶,頭也沒抬地小心開口。
——小時候參加晚宴調皮,從高處跌落,當時裙子也刮破了。
斯珩那時對她的疤不感興趣。
準確點說,對她整個人都不太感興趣。連帶著話,都有一搭沒一搭地聽。
跟他沒什麼關係。
可斯珩沒去搜刮過莊靜檀的影片。
光是文字類訊息,已經讓他感覺血壓飆升。
還有那場因為她所謂繼父出現的意外,那年莊靜檀還在上學。
如果看到畫面,再從裡面一一分辨她撒過多少謊,斯珩都不確定手上能轉移注意力的工作,還能不能繼續。
但最終還是看見了。
看見莊靜檀上學,打工,打架,跟形形色色的漂亮男女碰面的畫面。看見她跟合作的青年在酒吧門口吵架;穿過小路去餵野貓;難得賺到新單,在週五的夏夜喝酒然後衝進雨中歡呼;被鳥屎砸中後把外套團巴團巴扔垃圾桶,過了會兒又認命折身返回去撿,黑色垃圾桶等人高,她人都掉進去——這次意外不幸被結過樑子的人發現,於是垃圾桶被蓋死拖走了。最後還是蓋子被她踢爛,她又跳出來把人揍了一頓。
如果說他跟『莊靜音』的人生,還有三成的重疊率,那他跟莊靜檀之間,恐怕連百分之五都欠奉。
斯珩看了幾十遍,得出了結論。
莊靜檀是個高度以自我為中心,習慣以觸覺丈量世界的人,哪怕是痛覺,只要能讓她感覺到存在,她也甘之若飴。
換言之,他覺得她像野生動物,並不是錯覺,她像在人群中存活的某種獸類,她衡量得失的方法,也跟別人不同。
她身上怪誕、鮮活、滿不在乎的底色,清晰到讓人無法忽略。
跟她交手,不能兜圈子。
她會將一切沉默與試探看作陷阱,在沒到生死邊緣時,只會繞著危險走。
含糊不清地將不想解決的事撂到身後,視而不見,莊靜檀絕對幹得出來。
還有她真正在意的點。
斯珩現在回想才發現,她每次在新衣服送過來時,下意識的拉拽領子反應不是害羞,只是不喜歡。
也許可以說討厭,討厭身上屬於莊靜音的外飾,討厭那些珠寶、毛領、鑲鑽的昂貴長靴,閃閃發亮的東西無聲無息地,腐蝕著、刺穿著她作為莊靜檀存在的事實。
他最近拉開距離,為了看得更清。
也給她騰出了空間,而她沒走。
斯珩的理智告訴他,她還有事沒了結,殺心仍在漫長的醞釀中。
另一方面,他試圖從她沸騰複雜的心緒裡,看出一點因他而生的猶豫。
猶豫也好,憤怒也好,只要是她對他單獨產生的感情,只要讓他發現一絲端倪,他就能用得上。
他們就不會落到斷崖結束的境地裡。
他絕不允許。
現在找到了。
在面對他時,莊靜檀真正的心理有三分虧欠,三分憤怒。
她以為他懷念莊靜音的乖巧聽話。
斯珩的直覺如同野獸,是多年的血雨腥風中鍛鍊出來的。幾乎是第一時間,橫亙在他們之間的難題有了更乾淨利落的解法。
就像莊靜檀再次站在他面前,展示那道屬於她,而非莊靜音的舊疤痕一樣。
他以失去理智的行為,展示了他們真正的相似之處。
在這個方面,他們是同一種人。
百分之百的重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