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往地深邃陰沉。
他跟沈宴長得七八分像,最大的差別正是在於這一雙眼睛。我曾愛沈宴眼底的星辰陽光,如今我卻只能一點點溺斃在沈廷寒冰似的目光裡。
“沈廷?”
他一動不動地坐著,表情絲毫未變:“你覺得他會忘了你?”
我沒想到他會這麼說,但實際上這個問題並不難,也許他自己也和我一樣清楚。
我搖頭苦笑:“恐怕已經忘了。”
沈廷往旁邊斜了身體,手指撐著太陽穴,揉了揉,過一會兒才說:“你能這麼想,我這個做大哥的很欣慰。愛錯人不可怕,可怕的是愛錯了還執迷不悟。如你所說,我想沈宴總會明白這一點。”
雖然沈廷的話說的也沒錯,我的確是這麼想的,沈宴終究會忘記我,終究會有另外的人,不論男女,會像我曾經愛他那樣愛上他,他會有新的人生。
然而想通跟接受之間,常常橫亙著不甘。
我跟這世上任何分手的人都沒有不同,甚至不及很多人灑脫。我願意放棄,只是因為我沒有別人可以耗下去的精力和時間。
我笑著點頭,問沈廷:“你會放他自由吧?在密閉的空間裡關久了,誰都有可能發瘋。”
沈廷笑得意味深長:“你的自由是你親手送上來的。”
“我不需要自由。但沈宴需要。”
“你想死?”沈廷看著我,“你以為死了就是徹底的自由?”
我不置可否:“某種程度上,的確是。”
沈廷看看我,點了點頭,邊從沙發裡起身,邊低頭彈身上並沒有一絲褶皺的褲子,然後從我面前面無表情地走了出去。
萬萬沒想到,沈廷竟然真的放了沈宴。
其實用“放”這個字並不準確,畢竟這裡還是沈廷的家,而沈宴身後仍然寸步不離地跟著沈廷的保鏢。就連沈廷自己,也是一副事外人的姿態不遠不近地看著。
“沈宴。”
我躺著看向床前的他,用一種分手之後再沒有過的異常平靜的心情。他老了,雖然臉上只是瘦得明顯,大大小小的淤青很多,老的卻是他的眼睛和神情。
可能是我聲音太小,沈宴並沒有什麼反應,只是像看陌生人一樣目光直直的看著我。
他的這種眼神讓我不安,甚至害怕,因為我無法確認,一個人要神智迷糊到什麼程度,才會記不起跟自己同床共枕七年的人。
我攢了一些力氣,咬咬牙想坐起來,無奈終究力不從心。我閉了閉眼,然後對沈宴笑,又叫了他一聲:“沈宴?”
沈廷揹著手走上來,對我抬了抬下巴:“也許你說對了,他不記得你。”
我看著沈宴,確定,在他眼睛裡再找不到曾經屬於我的溫暖。轉頭看向沈廷,忍不住笑著說:“這樣真不錯。沈先生,如果你正好還差幾百塊錢,不如幫我打個電話。”
“有錢賺的事我從來不拒絕。”沈廷答得爽快。
沈廷到底還是沒能賺這幾百塊錢,不但沒賺到,反而還賠了一部價值不菲的手機。是沈宴在他準備打電話時突然出手搶的,然後發狠似的砸到牆上,粉身碎骨。
“沈廷!”沈宴暴瘦後脖子上的青筋更加明顯,他低吼著轉手卡住沈廷的脖子,一步步將他逼到牆上,“你答應我你會救他!”
“沈先生!”
“沈先生……”
沈廷養著一群保鏢也不是完全沒有用處,只不過他們行事都看沈廷的指示,連他自己都揮手不讓靠近,他們再著急也只能握拳退開。
沈宴像一頭失控的獅子,拽著沈廷往牆上撞:“你讓我做的事我都做了,你卻說話不算話。沈廷,你知不知道,我要殺你甚至不需要付一點點代價,因為所有人都知道我是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