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但是條款上寫明白了,不干涉電子遊戲工作們在任何別的平臺上面發表自己的遊戲,甚至是還包括了同樣的掌上電子遊戲機。
也就是說,以後如果任天堂、世嘉、雅利達的掌上遊戲機出來了,他們照樣可以拿過去賣錢。
還不止。
合約上的分成價格也很有誠意。
沒有什麼虛的一套,全部按照你銷售的數量來,保底20分成,如果是銷售得越好,那麼分成比例越高。
基本上如果能達到500萬份,分成比例便可以上升到50。
而且是累計,不是當年的銷售數量。
只要累計達到了,那麼之前銷售的都能給你補上。
這就顯得非常之厚道了。
分成比例不但高,還能追溯以前補上。
除開了麒麟遊戲公司,還有誰能這麼做?
正是因為有了這麼好的大致條件,所以那些電子遊戲廠商權衡利益之下,才毅然決然的選擇了和麒麟遊戲公司合作。
他們因此也觸犯了任天堂、世嘉等公司的獨佔條例,會被驅逐出兩大公司的平臺。
但這也無所謂了。
既然已經決定了要進入gaboy平臺,那麼就肯定是考慮好了的,覺得在gaboy平臺,一定能獲得更多的東西。
面對這麼多忽然湧來的合作商,中田智剛和手下的幾個助理,就算是累得跟一條狗一樣,也是精神抖擻。
一天談判的時間超過了15個小時,第二天照樣的起來繼續談判。
他在給殷俊打電話的時候,顯得很是亢奮。
「俊少,我們成功了!任天堂和世嘉都沒有半點反抗的餘地,他們的許多內容供應廠商,全都來我們這邊了!……就算他們再怎麼的威逼利誘,也比不過俊少你的大手筆啊!gaboy以後的發展,一定會是世界第一的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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