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宣毫不猶豫的表情,心裡頓時有數,識趣地不再問。
在兩個聯誼寢裡,除了小十一外,在學校繼續求學的人今天好不容易聚齊了,一時感慨叢生。
就著豐盛的晚餐,四人聊了很多學校的人和事。
么妹兒覺得自己插不上嘴,乾脆抱孩子去樓上看電視去了。
中間柳思茗突然說:“豔紅和歐明結婚了。”
沉凡顯得很懵逼,半晌才期期艾艾道:“怎麼沒人通知我?這麼大個事?”
柳思茗說:“偷偷領的證,誰也沒通知,要不是劉琳有次去深城出差,突然去看望外企的豔紅,還沒發現這事呢。”
張宣和沉凡互相瞅了瞅,不知道該怎麼說?
方美娟對兩人說:“我猜他們倆應該是有難言之隱吧,或許以後會補辦酒席也說不定,畢竟豔紅是一個喜歡熱鬧的人。”
熱鬧是方美娟的委婉說法,真實地想法就是:丁豔紅是一個愛炫耀的人,這麼好的機會怎麼可能沒個聲響呢?
剛才提到劉琳,張宣問:“她如今怎麼樣?”
柳思茗欲言又止,對方美娟講:“你說吧?”
方美娟惋惜地說:“暑假我和思茗特意去見過劉琳,她如今跟一個40多歲的男人住在一起。”
沉凡有點懵:“大這麼多?對方是做什麼的?”
方美娟沒直接說明,“據傳是彎彎那邊一大老闆,非常有錢。”
接著她又補充一句:“雖然那男的年紀大,但很儒雅,還有人家原配死了,不存在道德問題吧。”
張宣沒吭聲。
在道德上,自己都立不住腳,沒資格說別人。
沉凡問:“兩人會結婚嗎?”
柳思茗這時說:“同我們吃飯喝酒時,劉琳明確表示不會,等她獲得了她需要的,就會離開,她設定了時間,長則一年,短則三個月。”
張宣無語,感覺這情節他媽的好熟悉啊,後世這樣的新聞見多了,問:“那老萬知道這回事不?”
柳思茗一臉的意味:“肯定是知道的,但好像不嫌棄唉,每個月都會過去找劉琳吃頓飯,有時兩人偶爾還會看場電影,但也就如此了,劉琳目前似乎不願意跟萬軍更進一步。”
方美娟跟著搭茬:“說實在的,萬軍現在的條件很好了,對於我們普通人來講,已經算有錢了,要找結婚物件估計應該很簡單,可為什麼他還會執著於劉琳呢?”
說完,她就看向張宣,求答桉。
沉凡跟柳思茗同樣不解,一起看向張宣。
張宣轉了轉手裡的杯子,悠悠地說:“這叫犯賤吧,不是說老萬犯賤,而是人性有犯賤的隱藏屬性,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
或者說,老萬對劉琳愛慕了6年,已經形成了一種執念。
要是劉琳不答應老萬,這執念會一直持續下去,越積越深。要是萬一哪天劉琳答應跟他在一起了,也許老萬會失望,搞不好還有厭倦的一天。”
柳思茗恍然大悟,反應最快:“你這話很有道理,那劉琳是不是一開始就認清了這個事實,所以才一直沒答應跟萬軍在一起?”
張宣點頭又搖頭:“劉琳沒跟這大齡男人在一起之前,在萬軍那裡應該還是滿分,或者溢位滿分。
但經此一遭,那就不好說了,至少在萬軍潛意識裡打了折扣,將來要是走到一起肯定會出問題,男人越強問題出的越大,我想劉琳應該對此有清晰的認知,所以才和萬軍止步於朋友這條界限上。”
方美娟說:“劉琳好厲害啊,我感覺自己在她面前像個孩子。”
張宣望一眼沉凡,呵呵直笑,把方美娟和沉凡兩人臉都笑紅了。
談了一陣,方美娟突然問張宣:“你知道李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