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南算是好萊塢的新丁,勢力算不上大,比起前世哈維·韋恩斯坦一個電話打出去,能壓下一線媒體對於他不利的報導差遠了,但面對的人是丹尼爾·麥力克這種連好萊塢邊緣都蹭不上的小導演時,絕對屬於地主惡霸級別的。
「昨天,丹尼爾·麥力克發了一篇辯駁博文,把整個營銷計劃全都推到了我們身上。」羅伯特又說道:「但沒人相信他們,影迷留下的全是謾罵,媒體輿論的風向也不是他一篇博文就能改變的。」
羅南點了點頭,說道:「這種事,先露頭的,總是最倒黴的。」
在nbc的節目上對著全美說《女巫布萊爾》的一切全都源自於我,結果媒體和影迷一噴立馬改變立場說與我無關,根本沒幾個人相信。
也不是沒有人提起使館影業,但有丹尼爾·麥力克在最前方吸引火力,加上使館影業工作沒少做,露面的事一直低調,受到的負面影響很小,甚至可以忽略不計。
羅伯特想起一件事,說道:「丹尼爾·麥力克想跟你見面談談報酬的事。」
「嗯?」羅南挑起眉頭:「五萬美元的票房獎金昨天不就給他們了嗎?」
羅伯特實話實說:「他們不滿足。」
這話沒有讓羅南意外,如果換成是他,幾萬美元拍出一部影片,賣給發行方,結果發行方僅僅北美市場就賣出1億美元票房,他也不甘心只拿一點票房獎金,想要獲得更大的蛋糕。
人心哪裡會輕易得到滿足。
隱約記得前世的時候,藝匠影業就與兩名導演最後鬧的很不愉快。
藝匠影業買下《女巫布萊爾》,導演與藝匠做了個約定,如果影片大賣,藝匠就要獎勵給他們一張上好的球桌。
結果影片大賣,藝匠送上了市面上最好的球桌,卻無法滿足導演們的胃口。
羅南理解歸理解,卻不會影響到實際行動,直接說道:「跟他們往後拖,拖不住了就把他們打發走,我們有合約在手。」
當初買下版權時,羅南就防著出現這種情況。
丹尼爾·麥力克跟他非親非故,雙方間是純粹的商業合作關係,合同上寫的一清二楚,這也是按章辦事。
再說了,如果同意給丹尼爾·麥力克後期分成,另一個導演艾德亞多·桑齊滋呢?還有三個主角呢?會不會跟上來咬一口?
那樣做的話,最少也要數百萬美元的付出。
況且,這些人以後根本沒有多少價值可言。
像《女巫布萊爾》這種把戲,短時間內只能玩一次,最近這兩年還有人跟風想要這麼玩,絕對撲街撲到吐血。
但推人去背鍋這件事,羅伯特有點擔心:「最近媒體和影迷罵劇組罵《女巫布萊爾》的聲音太多了,會不會影響到接下來的票房走勢。」
羅南緩緩搖頭:「這部影片不能以普通好萊塢影業來衡量,換做一般影片,如果出現如此多的罵聲,多半要完蛋,但對《女巫布萊爾》來說,爭議和罵聲不是壞事。」
對於創業的元老,羅南也不隱瞞,找出一份僱傭調查公司統計的資料,遞到羅伯特手裡,說道:「這是在全美三十個城市的影院現場做的抽樣調查,接近百分之百的觀眾比例看過《女巫布萊爾》之後都不會再看第二遍,這片子只能讓人上當一次。還有一個現象,從第三週開始,接近百分之六十五的觀眾,都是因為看到了媒體和周圍人的爭議與罵聲,想要看看這片子為什麼引得那麼多人去罵。」
最後,他又說道:「當然,這部分人前期本就瞭解布萊爾女巫和三個大學生失蹤事件。」
其實道理很簡單,很多人罵《女巫布萊爾》全是造假,一部分沒看過的人好奇引起全美轟動的熱門事件究竟怎麼造假了?
以「病毒營銷」作為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