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等你。”他說完掛上電話,接著“咻”地吹了聲口哨。
這個興高采烈的男人今年二十九歲,叫寺島裕之。他是隸屬於東京謀警察署搜查課的便衣刑警,而我是負責掌管他錢財的錢包。
大約一個小時後,舞子來了。她買了晚餐的食材,我的主人一聽到選單便拿著我到附近買酒。
兩年前主人成為便衣刑警、隸屬於搜查課時,我才為他所有。把我當做賀禮買下來送他的,是他的姐姐。她是個像工蜂般忙碌、如鞋底般堅強、如母牛般溫柔的女性。
姐姐比他大八歲,他對姐姐十分敬畏,所以很多時候我就像主人的姐姐那樣,直呼我的主人“裕之”,因為我是她的代理人。
今晚裕之會這麼興奮,是因為舞子終於決定和他同居。兩人一起吃晚餐,聊的盡是這件事。我待在隔壁,被放在吊在衣櫃把手的衣架上的外套內袋裡,聽著兩個人的交談。
“明明一直說不要,怎麼突然願意了?”
裕之又嘻嘻地笑個不停——我彷彿看到了他整個鬆開的臉——這麼問道。
“理由並不重要吧!”
舞子笑著說道。她說會將自己的東西慢慢地整理好,然後裝箱寄到這裡,還說大型傢俱和家電用品會送給朋友或賤賣、回收,全部處理掉。
“生活必需品你這裡都有,也都比我的新,所以沒關係吧?我只想就這樣一個人帶著衣服和碗筷過來。”
所以不用搬家也行——剛才舞子在電話裡是這麼說的。
原來決定這樣啦!我這麼想道,接著又想,舞子和裕之同居,我也可以落得輕鬆一些。
裕之在我裝零錢的地方放了舞子房間的備份鑰匙。那是支非常堅固的鑰匙,對於不算大型錢包的我來說,是有些吃力。鑰匙應該跟鑰匙圈串一起,可是主人的鑰匙圈已經掛滿了自己屋子的鑰匙和車鑰匙等等,可能是放不下了吧。
而且裕之可能是想將舞子住處的備份鑰匙另外收著吧。遺憾的是,因為工作忙,他還沒有機會使用到這把鑰匙,只是這是有象徵意義的東西,不能草率。他沒有將它串在鑰匙圈掛在腰上,或許是想藉有收在錢包裡好貼近心臟吧。
總之,舞子搬過來,這把備份鑰匙也就用不著了。對我而言,真是一種解脫。
話說回來,舞子竟然下定決心了!
是有什麼原因讓她決定這麼做嗎?
幾個月錢,裕之向她求婚,舞子說還不想結婚而拒絕他。她說她還沒有做好心理準備去接受只是提出一張證明就隨之而來的麻煩姻親關係。
當時裕之提議:“那同居呢?”舞子對這個提議也不甚贊同,之後他們就一直為這件事爭個不休。
“有什麼關係嘛!”
“我就是不要。”
“為什麼?”
“沒有為什麼。”
簡直就像小孩子吵架,但是我可以瞭解舞子不願允諾的心情。
她是個很自由的人。我一路看著舞子輕鬆地完成許多事:她是人才派遣公司的一員,在各家企業上班,期間並且安排假期,於國內外各地旅行。她也上許多才藝課,興趣廣,朋友多。和裕之認識時,身邊圍繞著許多男友。
裕之第一次見到舞子大約是一年前。他在前往辦案的外商銀行櫃檯看到一個“脫俗出眾”的完美女人,她就是舞子。
我之所以記得這麼清楚,是因為數日之後,他們第一次約會便順利地共度春宵,第二天裕之連襯衫、領帶也沒換就去署裡,被刑事組長問:“昨晚外宿?”還開心地笑。當天他沒做什麼像樣的事,夜裡回到住處,便發生了森元隆一的命案。
這麼說來,那已是十二月的事了。命案現場是一片寒冬的枯寂原野,有如死人般蒼白的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