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金”一說的,這是房俊異想天開臨時弄出來的把戲,就算不經由政事堂的批准,擅自施行。按說這種行為是絕對不妥的,甭管好事壞事,誰也不能無組織無紀律吧? 可是這一手無疑是投皇帝陛下之所好,皇帝最鬧心的就是錢…… 房玄齡瞅了瞅李二陛下的顏色,想了想,開口說道:“陛下,這個所謂的‘保證金’既未向民部申報,更未等到政事堂的批准,房俊在華亭鎮之行為屬於擅自妄為,臣懇請陛下處置。” 一句話,就將幾名想要在這件事情上做文章的大臣噎得不輕,乖乖的閉上嘴。 “保證金”雖然得到數百萬貫,但是究其根本,這畢竟是超出房俊職權範圍的決定,相當於視朝廷法度於不顧。試想,若是全天下各州府縣的長官都可以擅自巧立名目收刮錢財將會是何等後果?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