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認為應當召李君羨上殿,對此事予以解釋。” 原本“百騎司”這樣一個存在就已經是大家頭頂懸著的一柄利刃,只不過因為皇權難違所以大家不得不捏著鼻子認了,畢竟“百騎司”的職責乃是偵緝反叛、預防謀逆。 可若是“百騎司”也有了審訊官員、稽查案件的權力,那事情可就大發了,皇帝完全可以繞過三法司直接命令“百騎司”對某人、某案件直接審訊,導致皇命凌駕於律法之上,任何人的生死都全憑皇帝之心意,如何得了? 雖然現在“百騎司”還遠遠達不到那樣的程度,但防微杜漸,不能大意,必須在露出苗頭之時團結起來予以扼殺。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