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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奇香 (第3/3頁)

那一批刺角瓜,便將這個拿給我,說是她存的。”

紅帳裡的杏遙姑娘雖不是西北人,卻非常愛吃刺角瓜。伙頭營送了一批刺角瓜給紅帳之後,杏遙得了兩個。她吃了一個,存了一個,存著的就是聽海手裡的那個。

杏遙之所以能得兩個,是因為大部分紅帳的姑娘都不喜歡香味過濃的刺角瓜,吃過之後那味兒總是散不去,吃了刺角瓜之後再吃別的東西,都覺得有一股刺角瓜的味道。

所以,只有少數幾個人從管事那裡領了刺角瓜,其餘刺角瓜都被管事存著用於招待來紅帳找樂子的兵將。

“太好了!”宋瑄正愁沒有頭緒,就蹦出來一個線索,他立即讓柳妙瓔查驗這個刺角瓜。

“這瓜被小韶子泡過。”柳妙瓔檢查一番後,對宋瑄說道。

“小韶子是什麼?”

“小韶子在民間還有另外一個名字:瘋人果。它是一種雙子葉植物,因果實與荔枝相似,又稱‘野荔枝’。它的果仁有致幻作用,食用後會中毒。”

“小韶子的果仁辛辣澀口,但一經煮熟,味如糖炒栗子,香甜可口,這也是為何兇手不敢將其混入飯菜中,因為那樣會輕易被發現。”

“但若將它的果仁煮水,再將刺角瓜放入裡頭泡幾個時辰,瓜肉就含了可致幻的毒。”柳妙瓔解釋道。

“可是這刺角瓜不止死去的十一個人吃過,還有好些活得好端端的人也吃過,比如這個刺角瓜的主人杏遙姑娘。此外,若這瓜只是泡在毒水裡,毒性應該不大,為何那十一個人會產生足以致死的幻覺呢?”宋瑄問道。

“你說的很有道理,若只是泡過毒水,毒性的確不足以致命,但若有毒的瓜肉遇到蜀葵花、重絳及蘇方木的氣味,則毒性會比單用小韶子的果仁重數倍,足以致命。”柳妙瓔正色道。

見宋瑄若有所思,柳妙瓔繼續說:“蜀葵花、重絳及蘇方木是製作胭脂的重要原料。”

宋瑄這才恍然大悟道:“原來如此!怪不得其他吃了刺角瓜的人沒事,只有那十一個人出事,因為只有他們既吃了刺角瓜又遇到了胭脂香味兒,所以才中了毒。”

“中毒之後不會立即毒發,根據每個人的體質不同,中間約有三至六個時辰不等。”柳妙瓔補充道。

柳妙瓔拿清水將刺角瓜浸泡在裡頭,半個時辰之後取出,清水變得渾濁了一些。她拿銀針蘸了點水,銀針立即變黑,這充分說明,刺角瓜的確被人用小韶子的果仁煮出的毒水泡過。

宋瑄大概理清了案情,但兇手幾乎沒留下什麼痕跡,就算知道了事情的始末也無法查出兇手。宋瑄只得又跑了一趟雪河鎮,再查糧草司的庫房。

如果兇手要在這裡浸泡刺角瓜,那就需要一個大容器,而且容器裡還得裝上毒水。他這麼大的動作,是如何瞞得過糧草司守衛的呢?

糧草司有一前一後兩個門,每個門都有兩人值守。庫房靠近後門,庫房的窗子就對著後門處,窗邊有黑色的窗簾。

如果兇手在裡面活動,肯定會發出聲音,在後門處值守的守衛很容易就會發現,兇手到底是如何瞞天過海的呢?宋瑄百思不得其解。

庫房比較大,相當於尋常廂房的三個大。庫房裡還存著許多糧草,除了糧草,就是牆角邊一個炭盆和幾個空酒桶。除此以外,庫房裡別無他物。空酒桶可以當成泡瓜的容器,但毒水如何運進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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