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交給了市三電辦,誰也沒想到我實際上把錢直接截留做生意了。我當時掌握著幾本區三電辦的發票,我給使用者開完發票後就把底聯銷燬了,別人根本不知道我收了多少錢。至於用電單位,他們交了支票我告訴他們不要填寫收款人,免得填錯了收不到款,之後我再填上自己公司的名稱,這樣我就直接留用了這些錢。但是,我每次都給用電單位開發票,也給了用電指標,所以他們不會發現錢被我個人拿走了。”
從張寶經貪汙案裡我們看到了一個令人擔心的現象:在政府機構裡,還有一些機構設定不科學、監督缺乏、人員蕪雜的部門。這些機構不是按照科學、高效、依法的原則運轉,而是隨意、低效、重複地履行著所謂的職能,為貪官、庸人提供了腐敗的條件。在進行了多年的機構改革的今天,政府部門居然還存在著這樣的死角,確實應該讓有關領導部門感到汗顏。
所有形形色色的貪官,之所以無所顧忌地大貪特貪,其原因是什麼很清楚也很明白,那就是權利的失控。雖然制定了一條條一款款這樣那樣的制度、規定、甚至是法律,但至今的成效到底有多大?我們的黨中央打擊腐敗的決心那麼大,但我們要問:到了下面究竟落實了多少?對一把手是不是真正實現了有效的監督?在政府的行政結構裡,究竟有沒有“三電辦”這樣的編制,可能很多人不清楚。但是有一點卻是十分清楚的,這就是,屬於4個部門領導的機構,實際上卻只有一個人說了算,這肯定不正常!
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以人為本的和諧社會,推動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政府行政機構的改革是重要的一環。過去,有的地方為了搞形式主義,建立了許多臨時機構,安排了一批無所事事的閒官,實踐證明是勞民傷財。後來,有的地方政府為了表示對某項任務的重視,疊床架屋,在職能部門之外,又建立起一批辦公室,也是違背精簡機構、求真務實精神的。在改革的背景下,我們真應該好好查一查那些沒有多少用的臨時機構和重複機構,好好查一查那些沒有人監督的、權力大得出奇的“三電辦”們,好好查一查那些大把大把花費納稅人的錢卻不幹正事的閒官。
建設節約型社會,政府機關要以身作則。反腐倡廉,政府官員要做表率。如果張寶經貪汙案能夠引起廣泛的注意,進而對政府機構進行一次徹底的清理,那麼,這個案子就有了積極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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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金融皇后,下崗女工騙千萬(1)
自稱“金融皇后”、“股市女神”的北京鐵路分局退休女工於湖,為了堵上自己炒股掘下的金融黑洞,製造自己投資股票高收益零風險的謊言,以炒股回報高額利息為誘餌,使用詐騙手段非法吸引社會資金,在短短7年時間內狂騙180多人的1600多萬元。2005年7月2日,在被詐騙的數十名被害人的注視下,於湖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一審判處其死刑,緩期2年執行,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1951年8月15日,於湖出生在北京一個普通家庭。她雖然能說會道口若懸河,但學習並不好。初中畢業後她就參加工作,到北京鐵路分局車輛段當了一名工人,之後結婚生子,日子雖然過得平淡清苦,但也其樂融融。直到1996年,她從北京鐵路分局車輛段退休,這一年,她45歲。
當了一輩子普通女工的於湖是一個心比天高的女人,她渴望成功和富有。她在工作的崗位上沒有創造人生的輝煌,便把退休後重新創業當作她生命的延續和全部希望,她盼望能夠創出另一番天地來。
靠什麼一下子富裕起來呢?於湖是一個大膽的女人,她退休的時候,中國大地上正在流行“股票熱”,不甘寂寞的於湖毫不猶豫地投入到這股流行風潮中。儘管她並不懂得金融,甚至也沒有多少本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