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就顯得更沉重了。
其實陳朗是喜歡周禾的。她喜歡他笑起來的樣子,嘴巴咧得大大的,像幼兒園的孩子得了一張大獎狀。
她也喜歡他的笨嘴拙舌,常常被陳朗噎得一句話說不上來。一句話都說不上來,他就會氣得笑起來,又像是幼兒園的孩子得了一張大獎狀。
正如陳朗對於周禾是一個謎,周禾對於陳朗也是一個謎。他中學的時候,數理化永遠是全年級第一,語文英語政治什麼的則永遠“跟不上”。陳朗對這種奇異的結合很佩服。一個毫不謙虛地把數學物理考第一,又毫不客氣地把語文政治考砸的人,應當也挺酷的吧,她想,傻得恰到好處。
周禾對陳朗特別好,但是是那種一點也不動腦筋的好。比如他會給陳朗買米,買西瓜,買螃蟹吃;陳朗沒事撅著嘴的時候,他會不厭其煩地問她怎麼了;沒話說的時候,他會看著陳朗,沒完沒了地笑;看到陳朗捧著他買的大西瓜,聚精會神地啃時,他的心裡會湧起一股柔情。
除此之外他就不知道該幹什麼了;或者知道,也懶得迎合。他知道她喜歡看Woody Allen的電影——但Woody Allen是誰,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聽她經常嘲笑好萊塢的警匪片和香港的功夫片,但是他自己一開啟電視,總停在那些打打殺殺的頻道,看英雄飛簷走壁,看好人打死壞人,看有情人終成眷屬。他知道她喜歡音樂,好像特別喜歡一個叫Tom Waits的歌手——她會說,“你聽,多好聽啊”——而周禾會老老實實地去聽,聽半天也不知道好在哪,於是就像當年上語文課一樣,毫不客氣地睡了過去。然後她會叫醒他,說:你看,咱倆就是沒有共同語言。周禾的臉就會暗下來,像是被摘了一張大獎狀。
周禾覺得這沒什麼。他是不懂那些東西,也不想懂。但是他喜歡一個女孩喜歡那些他不喜歡的東西這個事實——總得有人喜歡那些他不喜歡的東西吧,否則世界只剩下了Java和C++;也沒什麼勁。生物多樣性嘛。他對自己不懂的東西,沒有崇拜,但也沒有嫉恨。他很豪爽大方,總是出現在餐館裡忠實地為各種朋友付賬,但骨子裡很安靜、甚至有點孤僻。他是一個金融分析師,每天打交道的,都是冷冰冰的數字。而陳朗是一個精靈,永遠在那些稀奇古怪的東西里神出鬼沒。
據說她的詞彙量比他大三倍——據她說。
“我不是指英文!”她補充道,“想想看,你多久沒有用過杯水車薪這個成語了!”
“我的詞彙量,對於我的思想,簡直是杯水車薪?”他試探性地答。
陳朗很喜歡她的新墨鏡,就是坐在咖啡館裡,也不把它摘下來。看他時,她就透過墨鏡的上方向他看去。
坐在咖啡館裡戴墨鏡的陳朗。周禾看著她,心裡有一股柔情。
“你吃不吃什麼?”
“不吃。你老問我想吃什麼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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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如果你不那麼悶就好了(2)
“把你吃胖了,你就嫁不出去了。”
“我嫁不出去對你有什麼好處?”
“嫁不出去就嫁給我呀。”
這樣的對話陳朗和周禾已經進行了無數遍。單純、愚蠢,結尾的一句總是“嫁不出去就嫁給我呀”。陳朗每次聽到這句話都很歡喜——滿足了她那點簡單的虛榮心。
陳朗簡直是可以愛上他的,如果他不那麼沉默寡言。如果他不是老對陳朗激動的事物無動於衷。如果他不總是那樣把襯衫的袖子撈起來。如果他吃東西的時候不那麼狼吞虎嚥。如果他也能理解Seinfeld中的George是一個天才喜劇演員。如果下次唱卡拉OK時他再也不唱那首其傻無比的“把根留住”。如果他不是沒完沒了地犯困打盹。如果他哪怕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