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者。
實也。當瀉之。足太陽有入 遍絡於齒者。名曰角孫。角孫乃手少陽之經穴。此足太陽之氣。貫於手少陽之經。故上齒痛者。當取之鼻與 前。乃太陽之絡脈也。按營血宗氣之所營行者。經脈也。
足太陽之絡。不入於齒中。此非經脈。亦非支別。乃微細之系。以通二陽之氣者也。故方病之時。
其脈盛。乃氣之太過也。太過則瀉之。不及則補之。莫雲從曰。三陽之氣。分則有三。合則為一。
一陽之氣。下通於泉。繞地環轉。而復通貫於地中。故遍歷於齒。屬口對入。齒者。水髒之所生。
口者。土之外候也。
足陽明有挾鼻入於面者。名曰懸顱。屬口對入。系目本。視有過者取之。損有餘。益不足。反者益。(足陽明當作手太陽)
此總結三陽之六次脈也。蓋三陽之氣。上出於大牖者。循手之陽明少陽。足之陽明太陽。而經脈之貫通。則有手足六脈之相交矣。故手太陽有挾鼻入於面者。名曰懸顱。懸顱乃足少陽之經穴。
此手太陽之氣。從絡脈而通於足少陽之經也。屬口對入上系目本。視有過者取之。過、病也。如病在太陽。而太陽之絡有餘。少陽之經不足。則當損大陽之有餘。益少陽之不足。反是者。又當益太陽也。沈亮宸曰。反者當從有過上看。推此二句。當知太陽之氣。從絡脈而貫於少陽之經。少陽之氣。從絡脈而通於太陽之經也。以上四脈亦然。
莫雲從問曰。陽明手足相交。自然之道也。太陽之與少陽相合。其義何居。曰。太少之氣。本於先天之水火。猶兩錢所分之四象。是以正月二月。主於太少。五月六月。主於太少。太少之相合也。
陽明者。兩陽合明。故曰陽明主於三月四月。此陽明之自相交合也。夫陰陽之道。推變無窮。明乎經常變易之理。始可與言陰陽矣。
朱濟公問曰。太陽之氣主皮毛。陽明之氣主肌腠。少陽之氣主樞脅。今論三陽之氣。又皆循經而上出於頭面焉。曰。此升降出入之道也。陰陽之氣。出入於外內。故皮寒熱者。取之太陽太陰。
肌寒熱者。取三陽於下。升降於上下。故邪中於面。則下陽明。中於項則下太陽。中於頰則下少陽。
二陽之氣。營運於肌表。故中於陽。則溜於經。經氣外內之相通也。此升降出入之無息者也。一息不運。則失其機矣。
其足太陽有通項入於腦者。正屬目本。名曰眼系。頭目苦痛。取之在項中兩筋間入腦。乃別陰蹺陽蹺。陰陽相交。陽入陰。陰出陽。交於目銳 。陽氣盛則 目。陰氣盛則瞑目。
此言足太陽之氣。貫通於陽蹺陰蹺也。其者。承上文而言。言其足太陽又有通項入於腦者。正屬目本。名曰眼系。在項中兩筋間入腦。乃別絡於陰蹺陽蹺。而陰陽相交於目銳 。陽蹺之氣入於陰蹺。陰蹺之氣出於陽蹺。如陽蹺之氣盛則張目。陰蹺之氣盛則瞑目。此太陽之氣。又從眼系而貫通於陰陽之蹺脈也。按、脈度篇曰。蹺脈者。太陰之別。起於然谷之後。循胸上行。屬目內 。合於太陽陽蹺而上行。氣並相還。則為濡目。此言陰蹺之脈。起於足少陰。而上通於太陽陽蹺。此節論太陽之氣。通於陽蹺陰蹺。故曰男子數其陽。女子數其陰。蓋陰蹺之脈。通少陰之精水於陽蹺。
陽蹺之脈。通太陽之氣於陰蹺。男子以氣為主。故男子數其陽。女子以精血為主。故女子數其陰。
氣為陽而血為陰也。莫雲從曰。舉足行高曰蹺。足少陰太陽。乃陰陽血氣之生原。陰蹺陽蹺。主通陰陽血氣。從下而上交於目。目者。生命之門也。
熱厥。取足太陰少陽皆留之。寒厥。取足陽明少陰於足皆留之。
此論陰陽之氣不和。而為寒厥熱厥也。蓋在表之陰陽不和。則為肌皮之寒熱。發原之陰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