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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第七十七章》)

聽說楚王不久前去雲夢澤打獵時弄丟了一張弓。本來丟張弓不算什麼,可那是他最心愛的一張弓,於是手下人都忙著幫他找。有個善於討人歡心的屬下說,就算是把打獵的地方掘地三尺,也要找到那張弓。楚王后來看情況,覺得把弓找回來的希望不大了,就說:“算了,這弓丟了也是被楚國人撿去了。楚國人丟了又被楚國人撿到,沒什麼區別嘛,不要找了。”

我想楚王說這話時心裡一定有些難受,畢竟那是他最喜歡的弓。但他之所以這麼說,一來是安慰自己,二來也是在借題發揮。這番話的潛臺詞是,他把自己看做和老百姓一樣,都是普通的楚國人,並沒有所謂君臣草民之分。

對於楚王的這番話,很多人都表示讚賞,但也有些不同的聲音。比如孔丘就說:“楚王說的是沒錯,可如果弓是被過路的魯國人或者別國的人撿到了呢?依我看,反正丟弓的是人,撿弓的也是人,楚王要是能領悟到這一點,就真的是仁德之君了。要是天下各國國王都領會到這個道理,也就天下太平了。”

孔丘的這番話,表面上確實比楚王高明瞭很多,但仔細想想仍然是狹隘的。萬一楚王的弓丟在了荒草堆裡,或者乾脆掉湖裡了,根本沒被人撿到,好好一張弓就那麼爛在荒郊野外了,又該當何論呢?所以我覺得,這件事還應該看得更深刻些。世間萬物,天、地、人,都是一樣的,就算是這弓爛在荒草堆裡,那些荒草得以親近如此寶貴的弓,也是美事一樁。

進一步說,就算是桌子凳子,石頭土疙瘩,我們也不能因為它們沒有生命就把它們劃做異類。天上的白雲大雁,地上的瓦礫,水中的蜉蝣,既然存在於這個世界,就都是平等的。倒是那些憐憫、愛惜甚至同情的姿態,本身就是以高人一等的優越感作為前提的,是不可取的。世間萬事自有其規律法則,人活著就要吃飯,走路就可能會踩死幾隻小螞蟻,刻意為之就顯得虛偽了。人也可能會被老虎獅子們吃掉,小螞蟻也會吃青蟲,沒有誰是永遠的強者。其實從整個世界來看,所有這一切都有一種迴圈往復、週而復始的規律,無所謂孰高孰低。自然的法則,通常是要減少有餘的補給不足的。可是社會的法則卻不是這樣,而要減少不足的,來奉獻給有餘的人。那麼,誰能夠主動地減少有餘的,以補給天下人的不足呢?只有得道的人才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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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不韋①:找弓這事兒有趣,在下最近正在著手編輯《呂氏春秋》,就把這個故事收進去了。誰還有什麼有趣的事,歡迎給我報料,來信請寄:“秦國,呂不韋收。”

孔丘:“萬物平等”這種超脫的話誰都會講,但是試問誰又能真正做到?既然做不到,多說又有何用?還不如在我們力所能及的範圍之內提倡些有用的東西。比方說,現在天下大亂,楚王的說法顯然是在區別對待楚國人和外國人,而我提倡的人人平等,有利於天下團結,而且從諸侯到老百姓也都容易理解。

荀子②:不同意樓上的!你說的“人得之,人失之”也和楚王是一個檔次,都是花言巧語罷了,只不過楚王要取悅的僅僅是楚國國民,而你要取悅的則是天下人。很顯然,李老的思想要比你們倆更高一籌。

蓮池大師③:楚王的胸懷像滄海一樣博大,而孔子的度量竟像天地一般寬廣。但是孔子的話還沒說徹底,原因就在於,他還沒有完全把弓忘記。其實楚王丟了弓,和沒丟弓都是一樣的,應該忘弓忘情。

(楚王固滄海之胸襟,而仲尼實乾坤之度量也。雖然,仲尼姑就楚王言之,而未盡其所欲言也,何也。尚不能忘情於弓也。進之則王失弓。王猶故也。無失也。假令王復得弓。王猶故也。無得也。雖然,猶未也,尚不能忘情於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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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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