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明湘把啤酒拿過來,隨手用筷子將瓶蓋撬開,倒在兩個玻璃杯裡。
前世她的酒量不錯,一次可以喝五六瓶啤酒,就是不知道現在的身體,能喝多少。
反正也沒有酒癮,隨便喝喝就行。
「湘姐,我半杯就行了。」姜文彬見方明湘要給自己倒滿,連忙阻止道。「喝完一杯,肯定會醉的。」
方明湘望了望他稚嫩的臉,沒有勉強。
菜很快上來了。
「這雞肉真好吃。」姜文彬夾了一塊雞腿肉最多的部位,幾口就吃下肚,滿足地說道。
「喜歡就多吃幾塊。」方明湘笑著說道。
說完,夾了一塊翅膀,慢慢啃起來。
姜文彬肯定很少吃雞肉,才會覺得雞腿上的肉好吃,在她看來,那邊的肉太厚,跟雞胸肉一樣,很難入味。
真正好吃的,肯定是雞爪、雞翅這些部位。
當然這些話她沒有說出來,免得姜文彬難堪。
蔥烤鯽魚也很快上來了,一盤三條三指寬的魚,烤得焦焦的,一把整根的蔥包著,湯汁已收幹,光聞香味就很有食慾。
方明湘小心地把蔥撥開,夾了一條魚放到自己面前的碗裡,一口把鯽魚頭咬下來,用力嘬了一下,然後把幹了的魚頭吐在桌了,滿足地嘆了一口氣。
鯽魚頭是整條魚裡,最鮮美的部位,把汁水吸乾,絕對是最過癮的事。
然後用筷子劃開肚子,夾那個部位的肉來吃。
只是刺確實多,需要慢慢吃,免得刺到喉嚨。
一條魚很快只剩下一根完整的魚刺,方明湘把它從碗裡夾下來,丟到桌上。
「真鮮。」方明湘見姜文彬還在挑肉最多的雞肉吃,笑著贊了一句。
「我還是喜歡吃雞肉。」姜文彬笑道。
杯裡的酒喝完了,方明湘給自己加滿,見他才喝了幾口,知道他確實不喜歡喝酒,也沒給他加。
「要不要來瓶飲料,不想喝酒就算了。」她又問。
「沒事。」姜文彬擺擺手。「一起喝酒才有意思。」
炒螺螄很快也上來了,兩人又專心開始吮螺螄。
虞城人所謂的螺螄,別的省份叫田螺,算是大排檔裡最價廉物美的小菜。
份量又足,一盤兩個人吃,可以吸上老半天。
「湘姐,嘎公嘎婆馬上要落市了,你還準備賣別的東西嗎?」姜文彬突然問道。
跟著她一起賣水果,自己一個月能多賺兩三百塊錢,如果湘姐不賣了,他肯定只能放棄這個營生。
火車站廣場人來人往,看著非常平靜,其實很亂的。
如果不是有湘姐在,他絕對沒有勇氣一個人去賺這個錢。
兩人在那裡賣水果,就碰到有小混混過來搗亂,被湘姐拎著暴打一頓之後,就再也沒有人敢過來找麻煩了。
「當然賣。」方明湘抬頭望了他一眼,哪裡不知道他的心思,回答道。「至於接下來賣什麼,我還在想辦法。」
想賺錢,最好賣別人沒有的東西。
如果只是去水果批發市場拿一箱水果,然後拆了零賣,能賺多少?
姜文彬每天賣的香蕉、桃子這些,不過是客人來買自己的野草莓時,順便帶的。
沒有了這個拳頭產品,他的東西就難賣了。
「那就好。」姜文彬一聽,臉上露出輕鬆的笑容。
來到虞城後,他第一個工作,就是在一家小作坊做裝配工,一個月只能賺一百多塊錢。
認識了湘姐,介紹他進了虞城電機廠,做了裝配工,一個月才能賺二百多塊錢。
而這個月,卻賺了足足七百塊錢,這讓他有了巨大的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