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後全投入73年的那幾次機會中,到時候這筆錢最少也要翻上幾十倍。
至於股份抵押的物件林逸也已經想好了,當然就是我們的五億探長華仔...不,是五億探長雷洛。
這件事在林逸心中早已謀劃許久,雷洛如果知道老對手陳志超,憑藉A貨生意一年能掙這麼多錢,肯定會很嫉妒。
這時候林逸把自己A貨生意上的股份抵押給雷洛,還是九出十三歸,雷洛肯定會欣然同意,然後會想辦法吃掉林逸的股份。
而林逸要做的就是把借貸金額搞大一點,時間拉到三年,下面的就可以交給廉政公署了。
至於廉政公署來查林逸,怕什麼,這是正常借貸,又不是不還錢,只是時間沒到。
到還錢的時候肯定還要讓警局的人都知道,不然怎麼樹立林逸講信用、講義氣的形象,怎麼接手雷洛、陳志超他們跑路後留下的華警勢力。
至於雷洛的錢是怎麼來的,關我林逸什麼事,再問就去找我的律師,黃大狀去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