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關勞動監察部門對“加班有償”尚且難以給員工以有效保障,“加班自願”更是連法規裡都尋不到多少蛛絲馬跡的規定。
由於人口眾多,就業形勢緊張,人才競爭激烈,使得中國員工在企業、老闆面前出於弱勢,你不加班有人加,你不幹,旁邊有很多人等著搶你的飯碗,在這種情形下,把爭取“領加班費”和“不領加班費”權力的責任一味推給員工本身,單純指望他們去和企業力爭,去向有關方面舉報,是不現實、不負責任,也不符合中國國情的。
勞動者愈弱勢,有關部門的政策力度和執法力度就應愈強勢,只有有關部門加大立法、監察和執法力度,做到保障有章程,監察有定規,處罰有威懾力,讓按章辦事的企業不覺得吃虧,頂風犯事的企業得不償失,長此以往,才能在全社會形成“加班有償”、“加班自願”的風氣,才能真正還員工以領或不領加班費的權力。
………【加拿大當懶人不容易】………
加拿大自2002年以來失業率連續下降,據該國統計局九月初的資料,失業率一直維持在33年以來最低的6%左右水平,這就意味著在這個國家,吃失業救濟的“懶人”為數不多。
這是有原因的:由於制度的限制,在加拿大想當個懶人其實不容易。
在加拿大,失業保險已被更名為“就業保險”,要領到它,得符合許多條件。
首先,在最近的52周內須完成法定工作小時數(在BC省是每週15小時,安大略省是910小時,魁北克省是450小時),且已連續7個工作日未獲得任何工作收入,才有資格申請就業保險金,這就意味著在某些國家常見的“畢業生懶漢”在加拿大基本絕跡。
其次,失業者必須從每週收入中被代扣一定數額的失業保險基金(在BC省是每週77加元),才有申請就業保險資格,這就意味著,如果您一直從事的是兼職、或領取現金的小時工等非正式工,一旦失業將得不到就業保險金。
第三,還得“有正當失業理由”,比如公司裁員、隨眷搬家、種族歧視、環境汙染等,並須有有力的書面證明,這就意味著,如果您是主動辭職,或因過失被除名,將同樣得不到就業保險金。
即使您符合上面一連串要求,能夠得到保險金,也不能高枕無憂。首先,保險金一般只有失業前52周平均工資的55%,且每週不得超過413加元,這樣的收入在加拿大大多數地區只夠勉強餬口;其次,這筆錢也不是可以拿一輩子,最多45周,45周後您就得“斷奶”,不但如此,每領20周就業保險,下次申請時保險金率就自動下浮1%,直到50%為止,這也就意味著就算您不計較粗茶淡飯,也最多能“懶”上一年不到。
不但如此,在“懶”期間,當地人力資源中心還會每兩週給您寄上一堆表格,讓您填寫兩週內收入、找工情況,並安排許多“就業幫助會見”,您必須如實填寫,按時出席,否則會影響到您的就業保險金,這就意味著您再怎麼懶,都得被逼著做點兒什麼。
這種制度的好處不言而喻:鼓勵就業,減少福利浪費,讓“懶人”無從懶起。但負面作用也不少,由於保險金和失業前工作狀況掛鉤,勢必造成原先職務越好、工資越高,所得到保險金也越高的狀況,這就使得原本最需要幫助的貧困失業者反而只能得到很少、甚至完全得不到幫助,形成“幫富不幫窮”的怪相。
由於加拿大近年來產業結構調整,傳統的製造業、高科技產業大幅度萎縮,而新增崗位多半是服務業、採礦業等,一些原本從事專業工作的人士下崗後很難接受改行做簡單工作的現實,由於有一定經濟基礎,又可領到較高就業保險,他們中不少人選擇“懶”一段時間,不緊不慢地等待時機。這就造成加拿大“懶漢”雖不多,懶漢中專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