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一眼便瞧出崔大媽的輕功來路,一猜便知這對賣漁夫妻為何窩在這小山城裡。於是,他私下通知了“太平門”的梁堅乍。
梁堅乍並沒有馬上行動。
他一向沉得住氣。
他要一步步來。
──對叛徒,他一向都不放過。
──對殺手,他一向都不饒恕。
有些人以為殺手悽美、瀟灑、獨來獨往、賦有情於無情。追命卻大不以為然,其實當一個殺手只是負責去摧殘另一個生命,無法無天,只為一已之私(仇、恨、錢、權、甚至只是一種無聊虛妄的快意、成就、榮譽),就不擇手段,扼殺了對方生存來證實自己活下去的意義,這些人,活著就根本喪失了意義。
追命一向不當殺手。
──如果他真要當殺手,他也只願當一個專殺殺手的殺手。
他認為真有本領的人,應該去當捕快。
──捕快是為了持正執法,為民除害;一個好的公差捕頭,對上要不怕強權,以理行事;對下要依法除奸,不畏人言。
──當一個殺手,太容易了,把不喜歡的、阻礙自己前程的、剪除之後便有利可圖的人殺掉不就得了!
但當一個好捕差何等不易,兩面為難,四面受敵,而且還常遇上十面埋伏!
他覺得自己不是一個好公差。
但他心細、周密、肯下苦功,不查個水落石出勢不甘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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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雖然年輕,但江湖經驗卻很豐足,很快的,他便查得七、八年前,梁堅乍囑人把一支“下三濫”淬毒精製的“兩頭針”置於魚肚裡,那個清晨,那一刺,便要了崔大媽梁初心的命。
他再追查一下去,發現連他父親崔唇容之死,也是有人趁他酪酊大醉之後,乘他仍舉杯痛飲之時,一掌把杯子拍入他喉中,令他哽塞致死。
那個人便是梁堅乍。他這回不放火是以為反正不用放火也沒人會發現。
於是他寫了狀子,擊鼓鳴冤,在味螺鎮呈案,並告到霹靂鄉去。
結果是:
沒有用。
縣衙根本不敢動“太平門”梁家的人。
原因除了跟不敢碰“老字號”溫家的人之外,更因為梁堅乍根本是縣官萬士興的“老友”,兩人狼狽為惡、朋比為奸、互為奧援已久,怎會受理?
反而,梁堅乍因此得悉追命是梁初心的後人,因而與兩名心腹弟子南下味螺,決意要斬草除根。
少年追命 … 第六章 “得之我命,不得我幸。”
那天晚上,風起。
長城遠。
長街寂。
在寒風颯颯的味螺鎮口,追命獨自在路攤上,叫了幾碟小菜,獨個兒自斟自飲。
也許是因為風寒,或許是因為太晚,所以只剩下一攤賣餑餑的,一攤賣燒餅油條的,一攤賣面的還在鎮口擺賣。
熱騰騰的煙,氤氳著人間煙火的夢。
寒夜鍋裡的街頭,蕭颯零落,幾張空凳,只有一個食客:那是一個七八歲的小孩子,端坐低首,在等著熱面,就算是在這樣濃的夜色裡,那小孩的臉色是白得泛寒,兩道眉毛很清秀。他在把玩著一雙滿是汙垢的筷子──小孩子畢竟還是小孩子!
鍋裡的油滋滋作響,追命聽了就很喜歡,不覺又哼起了歌,帶著星星的醉意。
──是那首後院裡小透姑娘和他說那幾句話時二奶奶唱的調兒,還是那首窗簾下動人小姐俯視街景時所唱的歌?
他想起了準?
──誰知道?
那時追命還年少。
──年少的追命,但有一顆蒼桑的心。
但那個晚上,他仍年少──誰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