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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肯上樓去找他媽媽,結果發現了一個陌生的男人(嫖客),這個男人常常找他媽媽,而每次的這個時候他就只能夠被拋棄在一邊,所以他心裡很恨這個男人。

但是最近男人似乎不來了(玩膩了),如果沒有男人來那麼媽媽就可以陪他了,所以麥肯內心希望男人永遠不會再來。

這個he指的就是那一個個的嫖客。此時的麥肯心地還是善良的。麥肯本身只有兩個化身,一個是提姆西(負面)另外一個是艾德(正面),其他的化身都是關於他母親的。所以艾德擁有這份記憶並不奇怪,他在潛意識中封存了麥肯的童年記憶,在經過一系列事情後關於麥肯的一小部分童年記憶(他自己並不知道)從腦海中復甦,不自覺地將這首詩讀了出來。

8。艾德最後為什麼會與羅德同歸於盡?他在死前對羅德說了些什麼?

艾德聽了醫生對自己說的話,認識到自己和汽車旅館中的其他人其實都是麥肯的不同人格。同時在這幾個人格中還藏著殺人犯。

醫生交給艾德的任務其實有兩個,一是找出其中的兇手,二是減少人格的數量。這時候艾德的部分童年記憶可能已經甦醒了,艾德意識到其他人很可能都是無辜的,只有自己才是真正的兇手,自己潛意識裡認為人活著沒有任何意義,自己根據童年遭遇構建了汽車旅館,自己一步步殺死其他人格,因為汽車旅館本身為虛構,所有無論事情看起來有多麼荒謬。都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場景本身就是自己構建的,所以想讓誰死就讓誰死。

艾德聽醫生說四年前一個人格殺了很多人,再聯想到自己的短暫性喪失意識,更加確定自己就是那個壞的人格。

所以艾德決定贖罪:他原諒了自己的母親(讓巴黎成為唯一的人格)。與另外一個人格(羅德)同歸於盡。仔細看影片。艾德死前對羅德說了些話。只不過只有口型沒有聲音。透過口型可以知道,羅德說他並不是兇手,艾德說他知道(i know)。

至於艾德殺死羅德的理由。一是為了完成醫生的囑託(減少人格),二是如果他不這麼做直接自殺,很可能最後存在的人格是羅德而不是巴黎,他不希望這樣(羅德是個罪犯,這一點身為警察(曾經)的艾德應該早就發現了)。所以艾德選擇同歸於盡。(艾德完全不知道提姆西還活著。)

分析總結: 這是一部探討分裂人格者心理的電影,影片從一開始就表現了不同人格之間的關係和廝殺,最後真正邪惡的人格是那個孩子的設定,情理之中,又是意料之外。

一場暴風雨,穿插式的敘事方式,暗示著某種分裂、緊張、無邏輯的想象,是分裂人格的間接詮釋。分裂人格者正進行的實驗劇場表演,不停地冒出新芽,沒有邏輯似的時間與空間,氣氛是雷電交加,大雨滂沱的夜晚。罪犯被診斷出擁有十種人格卻不自知,而故事就是那十個人格所化身的人物,至於人的出生日期都一樣,那是因為那些人全都是他的人格,不是真實的人。

這不經意相聚的十個角色實際上是人格分裂者兀自的妄想。(這句話被蕭軒加了著重號!兩道下劃線)

電影中的主角人格有:其一是戀母情結,其二是戀屍性格,其三是自我迷戀。

因母親身為妓女,將他關在汽車旅館的記憶,於是幻想出一個汽車旅館的場景,一個巴黎的妓女,十分厭惡妓女的假旅館老闆。戀屍性格的隱喻出現在那看似詭異的鑰匙不停伴隨屍體,其它分裂出來的人格有些代表懦弱、有些意味自尊心強、有些是劣根性、有的則是理性般的自我反省能力。他有時回想起母親,偶爾愛戀著他,用警探的人格說著“我沒去過巴黎”試圖勾引著母親,卻被拒絕;有時她決定置母親死地,便故意讓她遭到橫禍

在充滿人格分裂的幻想場域,如驚悚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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