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個人,通常是他要殺的人。他認為只有一個值得他殺的人,他才會願意去等,他才會覺得等是一件有趣的事。
因為,他在等的過程中,他會想出一百種殺人的方式。這一百種殺人的方式,會讓他樂此不疲地在腦海裡回味。他很享受這種殺人的樂趣。
當然,他殺人不只是為了樂趣,他殺人只是為了錢。
“你是來殺我的?”
“是!”冷鋒面無表情,他回答得很乾脆。
“為花紅?”
“你頸上的人頭,太值錢了。一萬兩黃金,沒有誰能不動心的。”冷鋒沒有直接回答他,但無意中也回答了他的問題。
一萬兩黃金,任誰也抵不過這鉅額財富的誘惑。
“你以前不是這樣的人。”
“人總會變的。”冷鋒嘆了口氣說。
段傲青心底一陣劇痛,他知道冷鋒做殺手是為了錢,但他不是為了貪財而去做殺手。
十年的時間可以改變很多的東西。
那時段傲青已漸露頭角,狂刀的綽號開始響譽江湖。
他認識冷鋒時,他還是一個初出茅廬的毛頭小子,那青澀的刀法,讓人不忍直視。
不過,冷鋒有一顆不怕死的心。
因為不怕死,所以才無懼。這是段傲青與冷鋒身上共有的一種特質,也許是他們身上流著的這種血液,倆人便有一種惺惺相惜之情。
他們一樣的狂傲,一樣的無畏,一樣的勇往直前。
當然,也會喝一樣的烈酒,入喉似火燒的烈酒。
“這是我們最後一次喝酒。這瓶酒是我從端王府裡拿出來的酒,百年難得的佳釀。”冷鋒彎下腰,從腳下的銅爐上拿起一瓶酒,猛地喝了一口,把手上的酒瓶扔了過去。
段傲青知道他說的“這是我們最後一次喝酒”,意味著什麼。
今天,倒在這雪地上的,只有一個人。
活著離開的,也只有一個人。
“好!”段傲青伸手一抄,接過酒瓶。
酒瓶是暖的,酒也是暖的。
段傲青仰天倒了一大口,又把酒瓶拋給冷鋒。
一口入喉,馬上有一股暖流遊遍周身,渾身暖和起來。
儘管酒是美酒,可能是他這一生喝過最好的酒,但他的心是苦澀的,所以,他喝下去的酒也是苦澀的。
“段大哥,與你喝酒是人生的一大快事!”冷鋒又喝了一口,把酒瓶扔給段傲青。
“可惜,以後沒有機會再一起喝酒了。”段傲青舉著酒瓶,神色落寞地說。
他知道人生得一知己,難得;得一能一起喝酒的知己,更難得。想到,喝過這酒後,兩人便是生死相拼,心中百感頓生,不禁傷悲難抑。
“我記得十年前,我們第一次喝酒,喝的酒也是偷來的。想不到,今天最後一次喝的酒,也是偷來的。”
“那次,真的很無奈,你我皆身無分紋。也只有你才想到去偷酒喝。”
“為富不仁者的酒,不偷,白不偷。不過,可惜了那一窖好酒,都讓我砸了。要不,嘴饞時,再去偷兩瓶來解解饞,也是人生一大快事。”冷鋒回想起往事,有些懊惱。
那天,也是一個大雪紛飛的夜晚。
江湖上出現了一個採花大盜,專門在月黑風高的夜晚潛入大戶人家的院子,擄掠和姦淫貌美的小姐。
他每次作案時,都會提前預警。然後,在事主的百般保護下,神不知鬼不覺地把看中的獵物擄掠而去。
由於他每次作案都會在現場留下一張畫有蝴蝶的便箋,故江湖上人稱他為花蝴蝶。
在兩年的時間內,他瘋狂作案近百起。但由於沒人見過他的真面目,也沒有人知道他的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