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大人,我不同意離婚,汪小琪,她有精神病,我這裡有一份,她目前腦子不清,她需要我照顧!”
“不是這樣的,法官大人。”
“汪小琪,你還想跟墨燁在一起?你想想你年邁的父母,還有被你氣死的姑媽,你……”
“夠了!”
我深深吸了口氣,在心底不斷叮囑自己不要生氣,絕對不能激動,陸明軒一次又一次的提到氣死姑媽的事情,無非想激怒我,想讓我憤怒,說出一些過份的話來,好落實我憂鬱症還沒痊癒的事實。
不能上當,絕對不上當。
“汪小琪,如果說你跟那個姓墨的,什麼都沒有,這些照片你怎麼解釋?”
大螢幕再一次出現十幾張圖片,大部分都是我和墨燁擁吻,甚至還有幾張祼照,最明顯的竟然還有一張,我打婆婆的照片。
此時陸明軒臉上的憤怒早已經被得意所代替,那麼的胸有成竹,好像所有的事情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汪小琪,你還有什麼話說,該不會告訴我,這些圖片都不是真的吧?”陸明軒挑了挑眉,一臉情深的樣子:“法官大人,既便發生了這些事情,我不會怪她,必須她是一個病人,所以請撤銷她的離婚起訴書!”
當審判長看向我時,我知道就知道,現在說什麼都已經沒用了,在沒確定我精神是否正常前,所有的話,都是廢話!
握了握手中的孕檢報告,看著家屬簽字欄的“陸明軒”這三個字,我突然想笑。
一生中最美的七年,換來這樣的結局!
“原告,你是否接受訴內調節?”
“不,我不接受,既然被告口口聲聲說我是病人,那麼我請求鑑定自身憂鬱症的情況。在此之前,不再做任何辯護!”
“不行,我不同意,眾所周知這憂鬱症並不是一直髮病,只要碰到敏感的人或事,才會有精神分裂的可能,一兩次的檢測,又怎麼能確定,她就是一個正常的人?誰敢說她今天憂鬱症沒犯,一直到死都不會再犯?萬一犯病,傷到人怎麼辦?”
好,很好,陸明軒,你是在利用醫學不能百分百確認一件事嗎?
我蹭的從椅子上站起來,一臉冷笑。
☆、第一百四十一章 離婚沒想象中那麼難
“被告,知道為什麼自始至終都沒提你的名字嗎?因為你髒,太髒了!”
我的話,讓陸明軒牙關緊了緊,我以為他會發火,可是他沒有。
不但沒發火,反而一臉關心的樣子。
“小琪,你是不是頭又開始痛了,你該不會又出現幻覺了吧?我怎麼會髒呢?這衣服都是乾淨的,你肯定看錯了。法官大人我請求,暫時修庭,我要帶她去看病。她好像精神又開始不正常了,每次犯病,她都是這種表情,七年了,我對她的反應太熟悉了。”
說話間,陸明軒直接站起來,看他的樣子是想走過,打算帶我離開,當即後退幾步大聲喊。
“不許過來!”
正當陸明軒再向前的時候,審判長再次敲響手中的錘子。“被告回原位,注意保持秩序!”
“法官大人,您認為我現在的行為正常?憂鬱症的確算是精神病的一種,但不管是精神病還是憂鬱症,難道只要得了這種病,一生都擺脫不了這個病名嗎?如果當真是這樣,不管我是不是清醒,只要殺了人,然後就不用負法律責任對嗎?”
其實我真正想說是,不管我現在是不是憂鬱症,但至少我目前是清醒的,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精神病人在非正常的基礎上,殺人可以不犯法,但在正常清醒的情況下,殺人同樣肩負相應的法律法規。
雖然我沒明白,但審判長此時臉上的表情,卻說明了一切,她已經明白我的用意,到於鑑定不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