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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課,教學生彈鋼琴。講課報酬大概是一小時20法郎。

這些幹家教的收入薩特主要用來補貼伙食。學校的伙食不太好,他有時在飯館吃飯,在咖啡館喝喝咖啡。就他手中這點錢,要想常去大劇院看戲劇是不可能的,但一個星期看一、兩場電影還是可以的。總而言之,現在他在經濟上是完全獨立了,不再需要靠繼父的錢來養活自己,這是特別讓他開心的。經濟上的獨立使他有一種充分的自由感,幾年前在拉羅舍爾發生的“偷錢事件”的陰霾至此才最終被一掃而光。

他繼續在學校住宿,一般每星期有兩次同家人一起吃午飯,然後回到學校。現在他同家裡人的關係,包括繼父,反而比以前好了許多。這並不令人奇怪:正因為他現在獨立了,不需要依賴對方了,對方不再成為自己煩惱的根源,他們的關係才能得到緩和。薩特開始感覺到,他和家人之間多少也有一種溫情關係。

薩特在學校的住宿條件也不錯,剛開始是三、四個人一個房間,後來變成兩個人,是他和尼贊住在一起。最後尼贊去了亞丁,薩特就是一個人一間房。巴黎高師對學生的作息制度也規定得比較寬鬆。一個學生可以在校外一直呆到半夜,然後他可以翻牆而入,沒有任何人來干涉。薩特覺得這樣一種環境實在是太自由了。

在幹家教的時候,撒特並不覺得自己是在工作。他覺得這就像玩兒一樣,很輕鬆,很自如,雖然他講課時也是十分認真的。這在很大程度上受外祖父的影響。外祖父經常在家給學生授課,小時侯撒特常常看到學生來家裡找外祖父,外祖父同他們交談,有時還請他們一起吃飯。然後外祖父就得到大筆的錢。在他的印象中,外祖父的工作就是請他的學生吃飯,所以很難將工作與報酬聯絡在一起。

自從開始有了自己掙的錢後,薩特就有了大把花錢的習慣,因為他覺得這錢掙得一點也不費勁。他把它看成誰都可以用的資金。一旦有了錢,他就邀請朋友們一起去飯館,常常是在那裡花光他手中的最後一分錢。特別是在同一個姑娘外出時,薩特更是表現得十分慷慨,一點也不在乎花錢。薩特在巴黎高師很快就有了慷慨大方的名聲。不過他自己倒不覺得這一點,在他看來,這樣做是很自然的,有了錢就應該同朋友們一起分享。

在使用金錢方面的這一特點,薩特保持了一生。 以後他成了有名的作家,常常能拿到大筆的錢,但他始終對自己寫的書和因此得到的錢之間的關係困惑不解。他酷愛寫作,獻身文學,但這不是為了掙錢,而是在幹自己喜歡乾的事。幹自己喜歡乾的事情卻可以得到錢財,這是他難以理解的。特別是一本小說或一個劇本已經出版許多年,由於國外的譯本或演出,他突然收到一大筆版稅。看著一張張大額匯票,他不禁想到:“我真的應該得到這筆錢嗎?”

薩特成名之後,就其收入來講,他應該屬於富人階層了,但他並沒有什麼財產概念,也沒有自己佔有多少多少金錢的感覺。晚年一次談話中,波伏瓦問他想到過用自己的錢來投資或炒股票沒有,薩特對這一提問大感驚訝:因為他從來沒有這樣的想法。

實際上,雖然就收入而言他屬於富人階層,從他自己使用金錢的數額和方式來說,他的生活方式仍然屬於中下層。他的錢花在自己身上的其實很少,絕大部分都是給別人用了。在70歲時,他回答訪談者的提問,大致上算了一下每月的花費,他的錢有六分之五是花在別人身上,他自己的花費大約只佔六分之一。他的錢大都給了那些需要他幫助的人,主要是一些女人,他所喜愛的女人。有的女人,他供養了她們一生。直到晚年,在他臨終之時,他還在惦念著自己的錢不夠用,不是為自己,而是為自己要養活的那幾個人。

僅僅拿通常意義上的慷慨來形容薩特的這種特性,恐怕還不夠準確。所謂慷慨,那是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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