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為自己那對愛炫耀的老爸老媽感到羞愧,畢竟沒有多少人,像她爸媽一樣死愛出風頭的。
只要是什麼慈善晚會、政經宴會、拍賣會、展示會,鍾氏夫婦絕不缺席,而且一出手就是大把銀子,然而老媽聳到了極點的服裝品味、老爸財大氣粗的大嗓門,以及他們手上的那些黃金鑽石戒指,更是多了畫龍點睛之妙,那讓他們無論何時何地乍看之下,都是一副十足十暴發戶的樣子。
事實上,在多年來記者們的渲染之下,鍾氏夫婦早已成了暴發戶的代名詞,讓她無力的,是她老爸老媽對這稱號其實還頗沾沾自喜。
包括她在內,兩家親戚周遭所有人,和那些好事的記者,都難以理解為何林家和鍾家這兩對夫妻會相交至深。
那大概是道永遠難解的謎題吧。
總之,這件事唯一讓她慶幸的,就是因為他們交情好,所以她雖然從小就很討厭他,可林家夫婦卻始終待她如己出,林媽更是對她好得沒話說,而且她從小就在林家出入,因此也沒什麼太大的適應問題……
呃,除了他。
再偷偷瞥了他一眼,阿芳默默的又嘆一口氣。
她又笨又不漂亮,只空有一身毫無用處的怪力,他明明就不喜歡她、又老愛欺負她啊,而且他在國外那麼多年,十多年不見,他們早就和陌生人沒兩樣了。
他究竟為什麼要娶她呢?
她知道依他的條件可以找到更好的物件的呀,她記得上次電視新聞還有報導說某某好萊塢女星是他的新歡,某某女強人又有多欣賞他……
套句記者說的話,她和那些聰明漂亮又光鮮的女子相比,就有如醜小鴨與天鵝一樣。
雖然沒有人說她是麻雀變鳳凰——因為她家錢多,構不上麻雀的資格——不過卻有不少人暗諷他眼睛被蛤蜊肉糊到。
所以他究竟為什麼會娶她呢?
阿芳眨了眨眼,瞪著他的俊臉默默想。
這大概又是一道難解的謎題吧……
身旁微弱的鼻息,讓他知道她又重新睡去。
他睜眼,發現她靠著他的肩頭,在睡夢中畏冷地打了個小小的哆嗦。
他替她拉好滑落的毛毯,再將自己的一半也蓋到她身上,她才不再打顫。
她喃喃囈語了一句,更加偎了過來。
他揚了揚嘴角,懷疑她清醒時會如此。
在她光潔的額上印上一吻,他輕握著她的小手,放鬆了下來。
窗外綿綿的白雲無止境的延伸開來,就像他離開臺灣的那一天。
當年離開臺灣這塊土地時,他就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
像下一盤棋,他處心積慮的設計一切,一步一步的吃掉對方的棋子,包圍對方的皇后,然後將之收歸己有!
一直沒有忘記她。
他以為自己能夠忘,以為她不過就是個任他搓圓捏扁的玩具,他當然能夠放得下,不是嗎?
所以他放下了,他去了美國,念該唸的書、做該做的正事,不再逗弄欺負她。
可不知為何,生活似乎變得無趣起來。
一天二十四小時,他睡六小時、上課八小時,花兩小時吃飯做雜事,還剩八小時不知要幹嘛。
他曾試著尋找其它有趣的事物,但沒有一個像她。
於是,無趣的生活持續著,直到有一天,他母親寄來了一樣東西。
那東西,叫做即時影音網路電話。
品質,很爛。
事實上,那東西爛透了,雖然接上了線,但畫面不清不說,連聲音都斷斷續續的,可是她出現了,就在母親和他講電話的同時,鍾家那小笨蛋捧著冰淇淋,一臉歡欣愉悅的從廚房走了出來,經過母親身後,笑容滿面的晃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