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當然在這時進行的見義勇為也是屬於正當防衛的範疇,就不需要負刑事責任。”
他的話又一轉:“然而他們當時並未實施強Jian,所以你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就應該負相應的責任。當然由於你的行為是屬於見義勇為,主觀上是善意的,在量刑上,當然會從輕處理的。具體的判罰,那是法院的職責,任何人都無法做出肯定的回答。但法院應該也會執行從輕的基本原則來處理。”
李偉傑心裡不太舒服,但是卻沒有辦法,因為他不想兩女的心裡受到二次傷害,隱瞞了對方給夏純餵了春藥的這個事情。
肖志明也看出來李偉傑不高興,便嘆了口氣說道:“現在法律就是這麼執行的,雖然有些不盡人情,但總體來說還是客觀公證的。他們幾個雖在實施強Jian,可是並未得逞,也許你要負一部分責任。我希望你能和他們談談,這樣也許雙方都能滿意。”
肖志明說道:“兩位傷者現在都在醫院,我們可以為你們從中調解一下,你看怎麼樣?”
他心裡也沒底,李偉傑是什麼人他現在還不太清楚,但是就從他出手來看,絕對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好人。
李偉傑這種做了好事還得追究責任的事情,肖志明自己心裡也接受不了,又如何讓一個不是好人的人去接受呢?想到這裡他心裡隱隱有些煩燥,也點了支菸抽了起來。
李偉傑在動手的時候就想到會有這種後果了,所以想了想便點頭說道:“這樣吧!你幫我聯絡一下他們,我要和他們見見面,越快越好。”
肖志明有些驚訝又有些疑惑,難不成他接受這種不太公平的處理方法了嗎?便問道:“你難道心裡平衡嗎?一會見他們,也許對方不一定會鬆口,一定要把你告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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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偉傑站起來走到了窗邊看了看,有些深沉的說道:“做每件事情不都是要負責任的嗎?我心裡並沒有不平衡。”
這句話讓李偉傑的形象在肖志明心中對他的印象來了一個大轉變,所以他肅然起敬,看了看李偉傑說道:“是啊!現在有你這種想法的人太少了。”
李偉傑的背影在他眼中也越發高大起來。
李偉傑心裡想的和肖志明理解的完全不一樣,他一會去見那兩個人是想提醒一下這兩個人,如果不識趣那麼自己會讓他們知道什麼才是真正的教訓。
相信他們現在也應該在思考如何來面對這件事了,而還有一件事讓李偉傑不痛快,那天被打傷的人根本就不可能報警,一定是和他們在一起跑掉的那些人乾的,而且最關鍵的一點是,李偉傑明明打了三個人,可是來警察報案的卻只有兩個,這說明了什麼?
李偉傑眼睛虛眯起來,他會讓那個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所以才會說出剛才那句話。
如果肖志明知道李偉傑說的那句話是什麼意思,就不會對他敬佩了,可笑他還認為李偉傑是一個大度的人。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後果自負。
李偉傑說道:“我能看看他們倆個的檔案嗎?我想了解一下他們是什麼人,有什麼背景和社會關係,一會我也好有所準備。”
說完又坐回到椅子上,遞了根菸給肖志明,點了點頭,把剛才李若蘭送來的資料遞給李偉傑說道:“好的,現在社會上像你這種人真是越來越少了,做好事還要受到法律的處罰,我心裡也不太舒服。”
李偉傑接過資料沒有說話而是先看了起來。上面記載了兩個人的檔案,很詳細而且全面:被踢斷肋骨的叫楊濱,今年三十歲,未婚無業遊民,還被勞教過兩次,也都是酒後滋事,家裡還有一個妹妹;而另一個叫馬兵,二十八歲,也是沒工作,家裡有父母還有個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