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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一個十七歲的人不應該再叫自己孩子,因為杜拉斯說:十八歲,我們就已經老了。很多很多的人告訴我我應該長大應該成熟應該開始培養一個男生最終要成為男人的理智,可是我還是任性地把自己叫做孩子,我不想長大,就像彼得·潘一樣,永遠當一個小孩子,所以我沿著時光的腳印退回來,抱著膝蓋蹲下來小聲唱歌。我是個小孩子,大家不要欺負我。

我總是喜歡一個人小聲地唱歌,唱一些難唱卻好聽的歌。比如麥田守望者的《英雄》,比如王菲的《新房客》。別人不知道我在唱什麼,可是我知道,這就夠了,夠我快樂的了。

可是,那天我去上學的時候,卻聽到前面的兩個女生在說:知道嗎,原來高二�三 班的那個郭敬明愛唱卡拉OK。

我告訴別人我討厭晴天,討厭眩目的陽光,因為每個人都在狼狽地流汗,空氣的味道像發黴的餅乾。

我告訴別人我喜歡陰天,喜歡風吹起我剛洗過的健康的頭髮,喜歡均勻柔和的白色天光從天幕漸漸浸染下來。

其實一切都反了。

事實上我害怕陰天裡那股陰冷的味道,因為我的激情會被屋外不痛不癢病怏怏的天氣吸收殆盡,陰天像是塊吸收生氣的超級大海綿。

我喜歡陽光明媚的日子,陽光照在面板上熱辣辣的感覺異常清晰,我可以一邊揮動羽毛球拍一邊幸福地流汗。這是所謂的平凡的幸福嗎?我不知道。我只記得海子,就是那個在黑夜中獨自高唱他的黑色夜歌的詩人也說過:我想有棟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開。

我小心翼翼地守護著自己內心深處的願望,像守護著一個佈滿裂痕的水晶杯子。我總是將自己真實的思想掩藏在深深的水裡,所以朋友說很多時候我的話不能全信。小A說他發現我在說“好,沒關係”的時候其實心裡很難過。

陰天(2)

我記得我最初告訴過朋友我不快樂,可是他們覺得不可思議。他們說如果一個被父母寵愛得連掃帚都不提一下的孩子,一個成績好得過頭的孩子,一個有著大把朋友的孩子,一個有著一大書架小說和一大衣櫃衣服的孩子如果說他不快樂那麼他就是不知足。

甚至還有人說:如果郭敬明不快樂,那麼除非雷峰塔倒西湖水乾。 我不是個喜歡破壞風景名勝的人,既然這樣的話都來了,那我只好說:剛才我說假話呢,其實我很快樂。

我每天都在笑,一直笑到每個人都滿意地說:你看我說你是快樂的吧。

直到那天小A對我說:你不快樂。

於是我的眼淚掉下來。

我一直很喜歡一個寓言故事,我逢人就說,你一定聽過,可我還是要說。如果一隻野獸受了傷,它可以找一個山洞躲起來,一邊舔舐自己的傷口一邊咬牙堅持。可是一旦被噓寒問暖,它就受不了了。

如果一個小孩摔疼了,沒人看見,他會自己站起來拍拍膝蓋。可是一旦心疼自己的人來了,眼淚就會大顆大顆地掉下來。

那個喜歡在陰天裡仰望灰色天空的小孩也一樣。

在很多個夜裡,我都想好好地流一場眼淚。

讓我再講一個故事吧,有一群羊在山坡上吃草,突然一輛汽車開過來,於是所有的羊都抬起頭來看車子,於是那隻低頭繼續吃草的羊,就顯得格外的孤單。

一個陰天散開來,一片樹葉掉下來,一座秋天塌下來。

有個小孩迷路了。

我常常做一個夢,夢中我要乘地鐵去一個很遠的地方取回一樣東西,而最終當我走出車廂的時候,發現地鐵站一個人也沒有,只有頭頂明明暗暗的燈光。

我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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