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邊仍然是白色與原木,我則發起瘋來,選許多嬌艷的顏色,床是淺紫色的,他嚇得不得了,看到牆紙更抽口冷氣,竟是淡黃與紫色小花畫小花,他提醒我:「你已過了做夢的年紀了。」
誰說的,天天晚上都做夢,不過異床異夢,他不知道而已。
有一次夢見所愛的至親友好全在我住所出現,吃住都由我照呼,我一直對敏儀說:過來,過來坐我膝上。把她當小孩子。
醒來好笑,沒想到在夢中發了財,可以照顧那麼多人。
第五年紀念,他忽然說:「我們不如結婚算了。」
我問:「為什麼?」
「我不願有人與你爭我的遺產。」
我懷疑,「你有別的女人嗎?」
他氣結,「結不結婚?」
「結結結。」這麼厭悶,改變一下生活方式是好事。
這時才公諸友好,我想使他們驚喜,但他們都淡淡的,玲說:「你們這麼相愛,早該拉攏天窗。」
我面孔漲紅,我以為是秘密,但看他們的表情,都已早知我們同居長久,不過一直包涵,沒有當面拆穿而已。
為什一麼結婚?我也不知道。
也許雙方都覺得大概是不會分手了,不如結婚。
在眾人眼中,我們居然深愛對方。自己倒不覺得,還不是吵架,不滿。
發牢騷。
希望旁觀者清是正確的。
壯年先生一直說那男孩福氣好,他很喜歡我,看得出來。「她連同其他異性吃頓飯都不肯。」他到處說。
其實我怕累。
人們都是這樣結的婚吧。
才早上七點鐘,他那兩臺鬧鐘已開始作動,他又該起床沐浴,讓我眼睜睜。非常苦惱地幹躺褥子上詛咒他的生活習慣。
沒辦法,都是這樣,要不獨身終老,那才可以清清靜靜,與愛貓在太陽搖椅下過日子,下午端出銀器,吃英式茶點。
我沒有選擇那種淡雅高貴的生活。劫後我與陳小玉之間的事,路人皆知,女友清月自然也知。
認識清月的時候,正在最苦澀期間,只要一杯啤酒在手,話題自然會轉到小玉身上,吐盡苦水。
那時同學們都說清月好耐心,會得花時間聆聽一個傻瓜痴心地訴說前任女友之艷史。
但清月就是有這種涵養。
傷痕隨著時間埋藏在心底,小玉這兩個字漸漸淡出了,我與清月也順理成章成為密友。
年底我們打算結婚。
這時的我,比起四年前,當然成熟肯定穩重得多,不是稱讚自己,而是吃過苦的人,總會成長得快一點。
叫我吃盡苦頭的,當然是陳小玉。
小玉並不是小家碧玉。
陳氏在本市富甲一方,是鼎鼎大名的望族,小玉出生時,他們那種發了三代的人家便自謙一番,把這個麼女叫小玉,意思是「咱們也不過是普通人家而已,非常得體。
我對小玉,是一見鍾情的,並不因為她的外型,有很多人認為她並不美,甚至過份瘦削,也不是因為她家的財產,因家父亦是一個小商人,自給自足。
但感情這種事,不可理喻,要愛上一個人起來,身不由主,心也不由主,一看到她,兩腮赤熨,說話結巴。手足無措,對方一眼便看出來。
小玉並不愛我。
在那數年內,她也沒有放過我。
誰不知道玩弄感情如玩蛇玩火,但到底真有那麼一個呆瓜送上門來,放他走未免太可惜。
小玉對我若即若離,使我少年的心一下擱熱湯裡,一下又在冰山中,痛苦得不能形容。
那時,只要她一個眼神,我會得將靈魂賣出,而絲毫不悔,但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