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垃圾桶裡的,
不過,那時我唯一的念頭就是快走……
於是,我騎走了……
是不是很沒有責任感啊?……
(注:上海沒有什麼有土的地,不流行入土的葬……)
(注:為避免瘟疫,也因該避免土葬……)
(注:我不知道有沒有把貓屍給燒了的義務……)
(注:我當然可以把貓屍給燒了,只要不被人當成縱火犯就好……^_^……)
(注:上面的描寫很嚇人,不過卻是我的親身經歷,勸告住在城市中的人不要養貓養狗的,除非你把它們都給閹了,否則,貓啊狗啊都是會發情的,會生出來一大堆的小貓小狗的,沒能力全部養上的,變流浪貓狗了,不少就死在馬路上,讓人寒心,好像不怎麼好吧?……)
2009年11月1日星期日
從《中國網際網路絡域名管理辦法》不全,“工業和資訊化部ICP/IP地址域名資訊備案管理系統”對URL轉發而不是IP地址的情況無法處理啟……
從《中國網際網路絡域名管理辦法》不全,“工業和資訊化部ICP/IP地址域名資訊備案管理系統”對URL轉發而不是IP地址的情況無法處理啟……
Sunline
《中國網際網路絡域名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三條之域名定義如下:
域名:是網際網路絡上識別和定位計算機的層次結構式的字元標識,與該計算機的網際網路協議(IP)地址相對應。
可能出於此 “工業和資訊化部ICP/IP地址域名資訊備案管理系統”的備案資訊錄入也設定了域名和IP地址(還包括網站接入服務提供者名稱)之間,必須具備的對應關係……
而這種域名和IP地址(還包括網站接入服務提供者名稱)之間,具備必須的對應關係在某種情況可能是不適用的,就我碰到的情況,對這種不適用稍微做一點闡述……
我有一個。name的域名,我是作為個人購買這個域名的,這個域名是我的筆名-sunline,我在中國萬網()購買了這個域名,用了不少年了,去年上半年續了費,有效期至2014年7月5日,平時我只要輸入()就可以自動連結到我的部落格-百度空間(),很方便……
今年年初,好像用這個方式就連結不到我的部落格了,因為。name的域名解析偶爾可能也出點問題,所以之前一直也沒注意,不過,又聽說現在域名不備案就不再提供解析了……
於是我就訪問了我的域名服務商的網站,看到這篇公告:“落實對網站未備案的域名不予解析(含跳轉)的緊急通知”(service/a/zytz/200912/4106。html),其中部分內容是:“如您的網站是在萬網接入,請直接在萬網代備案系統中進行備案或新增網站域名,如您的網站並非在萬網接入,請聯絡您的網站接入服務商或到工業和資訊化部備案專題網站直接辦理網站備案,以免對網站的正常網際網路應用或業務造成影響。”
因為之前我使用的是URL轉發服務,域名連結到域名,所以萬網代備案系統(),我是使用不了的,而網站接入服務商?我總不見得找百度空間做備案吧?那麼就上面所引的那段文章上面所言,我只有去工業和資訊化部備案專題網站()作備案了……是吧?
我於2010年1月1日,在工業和資訊化部備案專題網站()進行了新網站主辦者使用者的註冊,根據那篇“使用宣告”,“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方可登陸本網站填報備案資訊。經營性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應當到相應的電信管理部門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我想,我的部落格只是記錄一下我的思想,好像不該算經營性的吧?那麼因該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