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2/4頁)

“好了,各位兄弟,按照花名冊,上來領賞!”張弘斌高呼一聲。

領錢的過程,是張弘斌在最首位,向五名百戶(王二、劉若錡、李定國和鐵牛四人,連同張弘斌兼任的百戶)發放相應的銀子,然後由這五名百戶,再把錢給發下去給自己計程車卒。張弘斌暫時還在沿用明朝的軍制,因為大家都熟悉這個軍制,而且如今火器還沒有大規模使用,故而沒必要重新劃分。

此刻張弘斌麾下有七百人,他自己領的百戶職位名下卻是有二百親兵。劉若錡擅長指揮弓弩手,故而領二百弓弩手部隊,另外三人每人麾下只有一百人。值得一說的是,鐵牛的一百士卒,是輜重部隊。

發錢的過程是美好的,只是太漫長了,不知不覺就過了正午。

不過士卒們拿到了屬於自己的那一筆餉銀,這是他們甚至需要花費五六年的時間,才能夠攢下的財富。這一刻,他們突然覺得,當兵似乎也很不錯。而這個念頭不僅僅是他們有,周圍圍觀的百姓裡面,也有不少青壯動了念頭。

都說好男不當兵,只是明朝的制度太爛,當兵被剋扣糧餉不說,還要給長官做牛做馬。很多衛所的軍戶說是一群軍人,其實不過是軍官名下的佃戶,日子過得比農民還要悽慘。這樣的人,能指望他們大勝仗的話,那就真的是奇蹟發生了。

這不,到了後期明朝都改用募兵制了,想來是已經不相信衛所士卒的戰鬥力,奈何祖宗的規矩不能變,只能繼續養著這些廢物。發下去的軍餉被一層層的漂沒,最終被士人和軍官不嫌其血腥,快樂的喝了下去。

發了錢,張弘斌表示全軍放假半天,當然不是全部放假,而是分成三個批次,每個批次可以在白水縣城放鬆一段時間,再回來和下一批的人輪替。張弘斌早些時候已經頒佈了軍法,那就是所有的東西必須要給錢才能拿,不能夠像強盜一樣搶奪別人的東西,如今在城門口那些發臭的屍體的告誡下,所有人都非常的清楚這條軍法。

不過,他們如今有軍餉,還有賞賜,想不說存不存起來,給家裡的婆娘買上一匹布料也不錯,她身上的衣服,都穿了三四年了。

帶著美好的憧憬,士卒們開始了他們美好的逛街時間。商人們見士卒們不強買強賣,不搶奪他們的商品,買東西還給錢,更不訛詐他們,生意自然是做得非常高興。大半天下來,這六百多將近七百計程車卒,讓白水縣的商人賺了至少半年才能夠賺到的利潤,心裡那是高興得緊。

這些商店的背後,就是白水縣的那些士紳,當然也有外地來的。此刻他們也是很高興,若是長期這樣,在張弘斌的治下也不錯,奈何每年要交稅,總是有些不自在。

“這三樣作物,真的可以畝產七八石?而且,真的不會挑地方?”馬玉非常珍惜的看著眼前的三種作物。

這三種作物分別是玉米、馬鈴薯和番薯,都是系統出品,經過漫長的選種,產量高味道好自然是不需要懷疑的。

“直接派人試種就是了,其實若我是你,應該以官府的命令,強制地方百姓種植這種作物。反正不挑地方,大可以在貧瘠的地方種下去,不管如何有點收穫也好過沒有收穫不是?還有,既然你上了我的船,你也好歹要懂點政務和刑律什麼的,師爺什麼的最多可以聘請一個,而且還要接受我們的監督,再多的你也別指望了,哪怕我們給你的俸祿,比朝廷給的要高出許多!”張弘斌侃侃而談到。

“這個……本官知道了……”馬玉在張弘斌的眼前也的確硬不起來。

自己和張弘斌簽了字,算是有了把柄在對方的手中,自己想不就範都不行了。在明面上,他還是大明的官,好不容易守住了白水縣的功臣。實際上他卻是張弘斌的人,在張弘斌那裡也領有一份俸祿。只是他更希望的是,張弘斌把那份契約還給他……畢竟在張弘斌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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