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單純的從嗓子的好壞來說,玲宮櫻完成這首歌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但顧凡覺的既然歌都全照抄了,那唱出來的效果不說比原來的好,起碼也要平分秋色。
沙發上,玲宮櫻接過葉蕭遞過來的水,咕嘟一口氣喝完,抹了抹嘴巴向顧凡問道:
“我是不是不合適這首歌?”
聽著錄歌回放的顧凡有些詫異,隨即醒悟道:
“不,相對來說這首歌很適合你,如果你想走出傻白甜的人設,這首歌絕對適合。”
玲宮櫻嘟起了小嘴。
“我不是說這個,我是說我是不是唱不好這首歌。”
顧凡啞然失笑道:“怎麼會呢?你的聲音很適合這首歌,我之前就想說,你沒必要刻意夾著聲音維持你的人設,其實你原本的聲音很適合唱歌。”
得到了還算答案的答案,玲宮櫻深吸一口氣,徑自走向錄音棚內。
“繼續錄歌吧,我休息好了。”
“行。”
顧凡抱著期待開始了除錯。
這次的錄製十分順利,顧凡調整了幾個無關痛癢的刺後,滿意的收工了。
一早起來什麼都沒吃的顧凡終於感覺到了餓意,罕見的自掏腰包點了份大餐外賣。
等外賣期間,玲宮櫻神神秘秘的躲在房間擺弄著什麼,片刻後拿著一份厚厚的A4紙來到顧凡面前。
“這是什麼?”顧凡指了指面前的一疊紙問道。
“合同。”玲宮櫻理所當然的回答道。
“啥?”
“合同啊,這首歌你寫的,你不要分成嗎?”
玲宮櫻看著呆呆的顧凡,不禁好笑道,心想原來你也不是全知全能啊。
顧凡一拍腦袋反應過來,好傢伙,當經紀人當習慣了,差點忘記這茬了,然後又想到自己之前怎麼沒有想到寫歌掙錢呢?
啊,大概是上一世被拒稿拒出心理陰影來了,完全杜絕了這方面的想法。
看著桌上的合同,顧凡有點小激動的拿起來翻看。
合同上歌曲的分成有三方。
一方是公司,佔五成,這還是因為作曲作詞都是自己做的,如果透過公司的渠道爭取的資源,是要佔八成。
第二方是玲宮櫻,拿了一成,很明顯這是她自己修改的,哪怕沒簽過合同的顧凡,也知道肯定不止這點。
第三方就是作曲方,因為整首歌都是顧凡獨立創作,所以他獨佔第三方,拿四成。
要知道,這個世界哪怕是頂級作曲家,一般平分下來也就四成左右,小作曲家一般只能佔個零點幾成,碰到給歌王寫歌,甚至還要倒貼錢去爭這個機會。
顧凡對合同沒有意見,甚至很滿意。
“你確定就一成?”
玲宮櫻點點頭無所謂道:“主要是有硬性規則,不然我一成都不需要。”
呵,該死的有錢人,真是羨慕!
重新翻看了一下合同,確認沒有問題後詢問道:
“那合同一會拿給公司看?”
“不需要。”玲宮櫻從茶几抽屜裡拿出兩個印章指著說道。
“這是公司的章和秦姨的章,你確認了就蓋自己的章就好了。”
這波操作讓顧凡直接傻眼,無語道:“不是,公司的章就這麼隨便蓋了?”
“嗯,不然呢。”玲宮櫻理所當然道:“秦姨一直就這麼幹的啊。”
好吧,他算是知道為什麼公司的上層都對秦姨不滿了,這都可以算是騎在他們頭上拉屎了,能有笑臉嗎。
見餐還沒送來,迫不及待的顧凡開車來到文具店買了個印章,回去後飯都沒顧得上吃,便拿著小刀躲進房間將印章刻好,隨後將合同敲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