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糊抹起來,雖然破舊只是不漏。
天黑的時候,有二個男子進了穴。這是母親的工人回來了。這二個工人帶回了足夠二天吃的嫩葉,還有一些乾果,一隻小動物。對於採集男子,母親歷來都收留,只是不婚配,願意走也隨便。記得最多的時候,母親收留過八個工人。
第二天,天剛亮,大女兒跟那個年輕人雙雙走出家門。母親目送二個人消失在山的後面。看樣子大女兒不會回來了。但是她覺得欣慰,她有五個孩子,這樣的事情還會發生四次,她將一個一個地送走她的孩子。將女孩送走也將男孩送走。
7
大女兒跟隨她的男友一直走到太陽快落山的時候,才走到一個穴跟前。抹了草泥的牆,新草的穴頂,一看就知道是個新穴。
男友問,喜歡嗎?
大女兒說,喜歡。
男友說,為你造的。
男友抱起大女兒,放到草床上。大女兒勾起男友的脖子,依偎在男友的懷裡,她感到暢快極了,過了好久激情才消退。男友拿出來乾果。這乾果相當今天的點心。二個人吃起來。天色開始朦朧,二個人又到鬆軟的草床上。大女兒不想睡,二個人說起話來。(6千年的古人還不能家長裡短嘮家常,但是,簡單的溝通還是能夠。)
我怎麼稱呼你?
我母親叫我十五歲孩。
呀!不好聽。
大女兒指一指穴前的一棵松樹說,我就叫你“樹”。
“十五歲孩”是母親給我的。
你母親在哪裡?
“樹”沒有回答,他想起了母親。這些年來,他遊走在這片土地上,今天,終於實現了母親的希望。
樹,你當真喜歡我嗎?喜歡你的女人一定不少吧?
是的。這穴屋可以做證。
可是,當初你是怎麼找到我家的,我家不在水邊的地方。你講一講你的故事給我聽,我喜歡聽。
我長得有母親高的時候,母親對我說,你該走了,去走你自己的路去吧。母親拿出來一塊獸皮,給我圍在腰上。我順著母親指的路,翻過了大山,來到了你家住的這個地方。走到天黑的時候,我就採一些食物,找到一個穴,走進去,一位婦人收留了我。第二天,收留我的婦人說,小夥子,留下吧,於是,我就在她家住了三天。
後來呢,
後來,我就走了。
為什麼,那婦人待你不好嗎?
待我很好,可是,我要多走走,走多了,才能知道事情,以後,我就不再停留,一直的走下去。
走了很遠嗎?
走了很遠,你家也去過了,然後,我又順原路往回走。 這一路上我看到了很多事情。我也學了很多事情。我看見了怎樣捉魚,看見有一個人用枝條打魚,很準的,還看見有一個人將水潭的水往外揚,水淺了,他用一個羅筐罩魚,捉了魚,他就生吃,還送給我吃。
呀,好吃嗎?
還有捉小動物,那個人會看,看到有個洞就用枝條伸進去,一會小動物開始往外跑,
呀,不咬手嗎?
沒有咬。
這一次,你走了多長時間?
不知道,很長很長。我長高了,我長得比誰都高。
後來呢,
後來,我學會了很多事情,我學會了做陶器,後來,我又學會了築穴。
後來呢,後來就沒有人再收留你嗎?
有很多人收留我,幾乎誰都願意收留我。還不讓我做什麼。
那,要你做什麼?
要我跟你這樣。
大女兒緊抱著樹的手鬆了松,顫聲地問,很多嗎?很多人嗎?
很多人,很多人都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