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我要吃雞和狗?”高雨晴有些不平的低吼。
“你不是說要買雞和狗嗎?這點簡單,我會吩咐雷蒙去做的。”約瑟連忙哄著她,心想,要是雷蒙的錦囊妙計行不通也無妨;反正處罰也只是買雞和狗而已,沒有什麼重大的刑責就不用太煩惱了。
“哦!敢情你們搞不懂本鬼要你們買雞和狗的用意,你們真是太笨了!”她笑得賊兮兮的,似乎其中暗藏了很大的玄機,一股很不妙的感覺同時湧上兩個大男人的心頭。
“不是要吃的嗎?”雷蒙想想還是滿街去抓狗算了,總比面對她這副奸詐的嘴臉來得好。
“不是!”她笑得更詭異了。
“那你到底要做什麼?”約瑟硬著頭皮問個仔細。
“如果我等會下不了船,我就將你們往後的日子搞得”慘不忍睹“。”
“那跟雞和狗有什麼關係?”約瑟還是不明白。
“哈!你們沒聽說中國有句成語叫作”雞犬不寧“嗎?我若要將你們的旅程弄得慘不忍睹,先決條件得要有雞和狗啊!接下來我才知道要怎麼做才能達到雞犬不寧的境界。這是不是個很公平的判決啊?”她笑嘻嘻的問著兩個已愣在當場的男人。
“你們不是說已經想到辦法可以讓我下船去玩了嗎?什麼辦法?”她很滿意的瞅著兩人挫敗的模樣。
“其實有一個很重要的關鍵,一直被我們忽略了。”雷蒙起了頭。
“什麼重要關鍵?”高雨晴的興趣被引燃了。
“那就是你是中國鬼,本來應該恪守中國鬼的戒律,不能吃、喝,更不能在白天出現。”
“對啊!我記得小時候看的鬼故事也是這樣寫的。”高雨晴贊同的點著頭。
“可是你卻不一樣,你能吃、能喝、而且大白天還能清楚的出現在我們面前。”
“你不是說只有約瑟看得清楚而已,你看不太清楚的嗎?”高雨晴指出雷蒙的語病。
“可是我現在可以很清楚的看見你了。”雷蒙一本正經的瞪著她。
“真的嗎?”她聞言大喜。
“你現在穿著約瑟的T恤,而且頭髮沒有綁起來對不對?”
“對!”看看雷蒙,再看看自己,高雨晴頓時覺得自己的“法力”增強了。
“所以更可證明一點。”雷蒙擺出一副專家的姿態。
“哪一點?”她好奇極了。
“這點稍後再說。我再問你一個問題,你有沒有看過別的國家拍的鬼故事?”雷蒙巧妙地迴避她的問題。
“有啊!”她點頭。
“那麼你應該注意到,外國鬼通常是可以吃、可以喝、有形體,而且白天還可以去逛街的。”
“是呀!可是這跟我有什麼關係呢?我是中國人,理所當然是個中國鬼,而且我爸媽都具有百分之百的純中國血統,絕沒有半點雜質的。”她昂著頭,十分自傲自己“高貴”的血統。
雜質?約瑟和雷蒙一聽差點翻臉,可是基於禮貌只好暫時隱忍下來。
“我的重點就在這裡。雖然你是百分之百的”純種“,可是卻沒有算對地點。”雷蒙丟擲誘餌。
“地點?我出生在臺北沒有錯呀!”她馬上介面。
“我是指你死的地方。由於你死在海上,又遠離了臺灣的海域,自然就不在中國鬼的範圍之中,這也解釋了你為什麼可以吃、可以喝、有形體的怪異現象。最重要的一點是,我們既已到了香港,你自然就不必再守著中國鬼的規範,自然可以在大白天上街了。”
“總之我可以出去就對了?”她喜孜孜的叫道。
“對!”雷蒙再次確認。
“萬歲!”她高興得跳了起來,隨即又沉著臉問:“那麼七七四十九天之後,我可以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