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3/5頁)

不要驚動了那頭龍。如果能夠直接將教會那些追兵引到龍那裡,可就再好不過了。”

三個人影慢慢地隱在了晨霧之中。

正午時分,羅格已經悄悄地回到了村落,他拖上行動還有些不便的庫柏,就去村長賈森家裡蹭飯。

出於共同的對自然的愛好,德魯依和精靈一族往往會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德魯依也是極少數能夠得到精靈族信任的人類。事實上,精靈族,無論是黑暗屬性的暗夜精靈還是草原、森林精靈,個個都是男俊女俏,美麗得近於妖異。正因為這點,任何一個精靈族的奴隸在人類世界中都是天價。擁有一個精靈奴隸,往往是真正豪門的標誌。

精靈一族悠長的生命即是優勢,也是他們悲慘命運之源。一個精靈奴隸往往要在一個家族中服侍過上下幾輩人,才會顯出老態,被轉賣出去。為了阻止精靈奴隸買賣,大陸上的精靈部落曾經進行過一次大聯合,與人類各王朝開戰。但與幾百年後矮人帝國的命運不同,那一場持續十餘年的戰爭以精靈族的慘敗而告終。

精靈們太過於相信神話了。他們寄予希望的神,戰爭之大精靈希洛始終未在戰場上出現;他們又太驕傲了,離開了熟悉的森林和山脈,竟然在平原上與人類的重騎兵對決。最後,則是他們的潔癖斷送了精靈族最後一點希望。一邊是叢林湖泊,一邊是泥沼荒土。人類指揮官輕而易舉地就判斷出了精靈潰軍的逃亡方向,將精靈一族的殘餘部隊一網打盡。

此戰之後,精靈一族都深深地藏進了人類踏足不到的深山莽原之中,開始了漫長的休養生息。

在這片蔓延無際的中央山脈裡,羅格幾乎可以肯定會有精靈一族的存在。只是想找到它們,他也知道那純是妄想。這次教會派的追捕者們竟然還有有關精靈一族的秘密任務,讓羅格那顆心又活動起來。若是書上所載為實,那麼精靈一族的美貌、長生、箭技、魔法都具有極大的利用價值啊!自然,歷來能讓精靈族心甘情願為之所用的人類數量極為稀少,若是不算那幾個史上有名的大德魯依,羅格還真不知道有誰曾經利用過精靈族的。

但就算利用不成,掠奪總是可以的吧?矮人王國一戰,充分讓羅格嚐到了強盜行徑致富的迅速。

第一筆財富,往往是血淋淋的。

但只要能發財致富,羅格並不在乎這些金子上沾了多少血跡。除非這些血影響了他今後的收入。在發財這方面,胖子算是難得的目光遠大之人,他看的至少是十年,如何在十年左右的時間裡最大限度的聚斂財富,才是他的目標。

若要與潛勢力龐大得難以想象的教會鬥,羅格需要無比龐大的資源:人、物、地盤。這些東西,往往又都要歸結到一個錢字。雖然錢並不能保證羅格得到一切,但沒有錢,教會隨便派個幾十位騎士就能追得羅格遠逃千里。

錢不是萬能的,但沒錢是萬萬不能的。

在羅格刻意而為下,這一頓飯吃得賓主盡歡。老賈森已經很多年沒在中午醉過酒了,這一次卻喝得滿臉通紅,舌頭都大了起來。

“精靈?啊哈,我知道……那都是些膽小的傢伙!我年青的時候,呃!附近有好幾個精靈的部落哪!其實,這片山林以前都是一個精靈部落的領地。可是後來呢,那個部落漸漸地往深山裡面……遷過去了!開始的時候,我還偶爾能遇見一個精靈,或許我還認識他們。最近十年,就再也沒有見過任何一個精靈了。這些膽小鬼們!”

一臉醉態的羅格問:“你,為什麼叫……叫他們膽小鬼?”

“我聽說,精靈族的聖地突然挖出來一塊大預言碑。別問我精靈族的聖地在哪,那些膽小鬼是絕不會讓人知道他們聖地的位置的。那塊見鬼的預言碑上寫著,呃!在災難之年,也不要問我什麼是災難之年,那些膽小鬼們就會裝神弄鬼!反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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