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來說有些偏,但按照我們市的建設規劃,那一帶今後絕對會成為繁華商業區。”
停了停,李局長看了看一旁的林華又道:“這塊地一共兩萬三千多平米,你們再交四十萬,等於是作價一百二十萬,林鎮長,你看這樣可以嗎?”
停了停,他又接著道:“其實你們接手之後轉手賣掉也最少能上兩百萬。”
在浩州城區弄一塊兩萬多平米的地,如果地理位置好的話,這個價完全跟送差不多。
寧馨沒等林華回答,連忙介面道:“還是先看過地方再談吧,另外不知李局長您的條件是什麼?”
李局長笑了笑,他對這塊地還是有信心的,一個國土局的局長怎麼會不知道自己手頭的地能賣多少錢。
“你們要幫我抹掉這筆債務的全部蛛絲馬跡。”
………【第二十章 下級官員的無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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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局長大人的目的與水利局的那位湯局長一樣,就是為了能夠在今後萬一船翻了能夠自保。
周清桐在浩州幹了十餘年,一個市委書記就幹了將近八年,可以說,整個浩州在這些年已經被他經營得象鐵桶一般,而他現在又是掌握人事大權的省委組織部的副部長,現在任何人想要從浩州內部抓出他的把柄都根本不可能做到,而現在唯一的漏洞就是光華建築公司的賬目,從這裡也可以看出,孫志兵比起周清桐來,他們之間的差距確實不是一點點。浩州紡織廠鬧出這麼大的事情周清桐都能捂住,而孫志兵卻連一個市建築公司的幾百萬債務都搞不定,也許這就是為什麼周清桐會是浩州市委書記,之後更是還能成為省委組織部副部長,而孫志兵卻連一個光華市委書記都坐不穩的原因。
當然,林華也有些懷疑這裡面是不是還有著別的貓膩,最少林華不排除這可能是孫志兵故意留下來的,如果是林華,他肯定也會把一些把柄先留在自己手裡,到時才好用這當牌,只不過孫志兵走得確實是有些匆忙,也許他是忘了或者是來不及補上市建築公司的這個洞。
正是因為這一點,浩州市水利局的那位湯局長與這位李局才會要求林華幫他們把**擦乾淨,也就是抹掉所有的痕跡。
而一旁的寧馨也終於明白之前與光華市政府簽訂併購協議時,協議條款上為什麼會沒有債務明細的原因。
光華市現任市委書記劉波與匡市長等人肯定也清楚市建築公司債務裡面的內幕,顯然他們是既不甘心幫孫志兵擦**,又不甘心幫孫志兵出這筆錢,畢竟人情是落在孫志兵的頭上,但他們顯然也不敢在這上面真的觸怒馬副書記與現在的周副部長,雖然他們雙方本來就不怎麼對付。
於是,他們只好乾脆不明不白的直接打包轉給了林華,同時也等於是把一個炸藥包交給了林華,至於最後林華是炸了自己還是把炸了別人,或者是連同自己與別人一起炸了,這點他們自然就不需要關心了。
想到了這裡,林華望向了寧馨,而寧馨正好也望了過來,兩人的目光一接觸便都明白了對方的想法,顯然這次林華與風華建築公司又被人利用了一把。
不過這次不同於上一次的華豐機械廠事件,這次的利用其實更像是把選擇權交給林華,畢竟任何一個人接下這麼大一筆債務都會弄清楚這些債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也自然會了解全部事情的來龍去脈。
兩人與李局長來到那塊準備用來抵債的地塊前,兩萬三千平米的面積,這個面積可不小,三百多米長,七十多米寬的一塊空地,雖然目前堆滿了碎石,長滿了雜草,但這麼大的面積,可以說今後隨便建什麼都完全足夠。
林華主要是看地有多大,而寧馨則主要是看位置。
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