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借刀殺人 (第2/2頁)

震得屋頂上歇腳的鳥兒,撲稜稜驚嚇著飛走了。

……

轉天早晨,秦無病還趴在桌子上迷糊著,便有人進屋來催促他離開,只說府尹大人命他儘快趕回靜海縣。

秦無病擦了擦眼屎,心中替方如山默哀了一下,這才起身昂首大步流星的走出府衙。

昨日與蔡友坤的親切會晤讓秦無病知道,這位府尹大人屬於拉出去腰斬之後再查罪證,只會覺得刑法輕了的,既如此,這位大人這個節骨眼上沒必要跟他耗精力!他要應對的事情多著呢!

朝中律法:人命案子先是地方審理,然後府衙審理,最後提刑按察使司審理,再上報刑部。

秦無病昨日的表現,蔡友坤怎會讓他見到按察使?卻也不會再留他,在他們眼裡,人命如草芥,當然是別人的命!

但是又不能讓他死在府衙,秦無病知道他確實沾了欽差的光,要不然,在這明州府衙,蔡友坤想一手遮天再容易不過,除掉他易如反掌,哪怕將來秦家人鬧騰,蔡友坤也能應對。

可此時不同往時,秦無病昨日的話還是讓蔡友坤忌憚了,秦家除了銀子,還有這些年積累的與各地方官員接觸的機會,真說秦無病死在府衙,秦家若是傾全家之力,他這個讓人眼紅的明州府尹,在欽差南下的時候,怕是沒好日子過。

那就只能假手於人,會借誰的刀來殺他呢?

方如山昨日定是見過蔡友坤後便被蔡友坤轟走的,那麼這個時間應該在路上,蔡友坤命他急回靜海,那麼在這條明州通往靜海的路上,可就明擺著有他們倆人了,殺他的自然不會是方如山,方胖子知道了定會嚇得尿了褲子,但事後,行刺之人一定自認是方如山的人,方如山……棄子!

有沒有可能另派他人?

秦無病想到這,搖了搖頭。

事出總要有因,誰殺他,都不如方如山殺他來的合情合理,這個局也解釋的通,二人都在同一天見過蔡友坤,事後方如山就殺了小捕快,這背後的原因,那還不是蔡友坤想怎麼說便怎麼說的,因為那時候的方如山會傻啦吧唧的極力配合!

蔡友坤會用什麼理由呢?

秦無病走在街上正想著,忽被人撞了一下,秦無病皺眉回望,只見那人鬼鬼祟祟,雙手護住胸部,慌張至極!

最新小說: 捕快兇猛 綜武,李長生師弟,出山即無敵 家破人亡後,姐姐們都想寵我 劍客奇俠傳 神鵰:開局絕頂武學,郭伯母倒追 我為文聖,一言以定天下事 我環遊諸天萬界 武俠神之江湖角色無敵 燃道 雪中:掠奪詞條,從武帝城開始! 江湖大佬是朝廷走狗 長生:從倚天開始 遇仙記,江湖有座桃花觀 青芫世家 李姚的傳奇 榜上留名 東方不敗之願與教主共此生 武俠諸天,我葉燦,絕不手軟 今天把門派發揚光大了嗎 從射鵰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