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紛飛,陸蒹葭在破舊的山洞裡熬著骨頭湯。
骨頭是妖狼的骨頭,肉是妖狼的肉。
顧十一雖然埋葬了狐狸精,但這些狼妖他卻沒有放過。
妖物對武師來說,實在是大補之物。
山洞裡燃燒著火焰,門口的寒風呼呼吹拂,顧十一在吃狼腿,小狐狸在撕咬狼肉。
陸蒹葭卻一口都吃不下去,狼妖的肉很堅硬,而且很腥,身上帶的的鹽巴早就用完了,那種味道,她實在吃不下。
但顧十一卻在大口啃食,他很能吃。
武師好像飯量都很大,顧十一的飯量大的誇張。
兩天時間,他吃掉了五隻狼妖,這還是在匆匆趕路的情況下。
顧十一吃完肉,用大雪擦了擦手嘴。
“我收拾吧。”
陸蒹葭熟練的拿過碗筷清洗。
小狐狸也吃飽了,跳到顧十一的懷裡。
火焰“噼啪噼啪”地燃燒著。
“你有沒有書。”
陸蒹葭點點頭,“我帶著《奇物志》,《萬妖錄》,《本草綱目》,《天工開物》,再就只是《易經》了。”
“易經吧。”
陸蒹葭伸手撫過乾坤戒,厚厚的《易經》遞給顧十一,“你要做什麼?學習嗎?”
顧十一將書展開,小狐狸一隻爪子按在書頁上,好奇地嗅了嗅,他拍了拍小狐狸的腦袋,道:
“狐狸精最通人形,陪它多讀讀書,說不準,以後能做個靈物,運氣好了,不一定還能封個神靈,最不濟也能多懂點事,長點道行。”
“我有一點不懂,既然你知道這小狐狸精被人追殺,為什麼還要帶著它。”
“大狐狸精已經死了,誰知道追殺他們的方士是要大還是要小,又或者都要,放了它,對方就會放過我們嗎?”
“至少我們可以撇清關係。”
顧十一笑了笑,“你說的沒錯,但這小狐狸精的確是罕見的靈物,我們不妨看看對方是什麼本事再決定要不要。”
陸蒹葭也笑了,“天上掉餡餅落在懷裡,還是捨不得丟,對吧?”
“要是什麼機緣都不敢留住,還混什麼江湖。”
看他翻開《易經》,陸蒹葭怪異地看了顧十一幾眼。
《奇物志》記載,國士王易之自幼清寒,曾在大雪中救下一隻雪貂,往後讀書雪貂日日相伴。
王易之成為上等方士後,雪貂化形,成為他的僕人,相貌俊美,實力深不見底。
王易之曾被數十位九品刺客攜手暗殺,那雪貂吼動山河,以一己之力,將數十位九品高手全部擊殺。
後來,王易之赴北獄,雪貂相伴,也曾聲名大噪,殺蠻族數十高手,再後來便傳言王易之戰死。
雪貂揹負他的屍體回國,而後消失不見。
眼前這一幕,和王易之很像,也許當初王易之也是如此為雪貂講道。
不過……顧十一讀得懂易經嗎?
陸蒹葭豎起耳朵,認真地聽著。
她很好奇,非常好奇。
他讀過書?
怎麼可能。
他家徒四壁,連米都沒有幾顆,更別說書了。
書本身倒是不貴,但要說他能讀懂,那可就不太可能了。
《易經》為大夏第一奇書,光是靠解析出書的人,就能一輩子不愁吃穿。
大街上那些測字的,算命的,也都打著《易經》的名頭。
這樣一本奇書,迄今為止,還沒有人能說是真正讀懂。
梅蘭竹菊四大學院每次論述學問的時候,談到《易經》基本上都會不分勝負。
不是大家沒道理,是大家都有理,並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