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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總算順利地來了。”
“我從未在倫敦的這一帶住過。”
菲利普領她看房間,就是克朗肖在裡頭去世的那間。菲利普一直不想再搬回那個房間去,雖然他也認為這種想法是荒唐的。自從克朗肖去世後,他一直待在那個小房間裡睡在一張摺疊床上。當初他為了讓他的朋友住得舒服才搬進那個小房間的。小孩睡得很香。
“我想,你認不得她了吧!”米爾德里德說。
“自從我們領她去布賴頓以來,我一直沒見過她。”
“把她擱在哪兒呢?她太沉了,時間長了我可抱不動。”
“恐怕我沒有搖籃。”菲利普不安地笑了笑說。
“哦,她跟我睡好了,她一直是跟我睡的。”
米爾德里德把小孩放在扶手椅上,打量了一下房間。她認得大部分都是她在他原來的寓所見到過的東西。只有一樣是新的,去年夏末勞森為菲利普畫的半身像;它掛在壁爐臺上方;米爾德里德以挑剔的眼光望著它。
“在某些方面,我喜歡它,在某些方面我不喜歡。我覺得你比那幅畫漂亮。”
“情況正在好轉了,”菲利普笑著說,“你從未說過我漂亮,”
“我不是一個注重男人外貌的人。我不喜歡漂亮的男人,他們對我太傲慢了。”
她的目光掃視了一下房間,本能地想找一面鏡子,但是屋裡沒有鏡子;她抬起手來,拍拍長長的劉海。
“我住在這兒,公寓裡的其他人會說什麼呢?”她突然問道。
“哦,住這兒的只有一個男人和他的妻子。男人整天在外頭,女的只有星期六交房租時才見得到。他們不與任何人交往。自從我住這兒以來,我對他們哪一位都沒講上兩句話呢。”
米爾德里德走進寢室去解包,把東西收拾整齊。菲利普想看書,可是心情太激動了。他仰靠在椅子上,燃著一支菸,眉開眼笑地凝視著酣睡的小孩,感到格外幸福。他很有把握,現在他一點也不愛米爾德里德了。昔日的感情居然已蕩然無存,這使他感到吃驚。他覺察出自己對她的肉體有些厭惡之感。他想,假如他去碰她的話,他定會渾身起雞皮疙瘩的。他這究竟怎麼啦,自己也弄不懂。不久,她敲了門,又走進來了。
“我說呀,以後你不必敲門了,”他說。“看了套間了嗎?”
“我從來沒見過這麼小的廚房。”
“你會發現,它用來做我們奢華的盛餐是夠大的了。”他輕快地反駁道。
“我發現裡頭沒有東西,我還是出去買點什麼吧。”
“好的,不過,我得提醒你,我們必須精打細算。”
“晚飯要買什麼?”
“你最好買一些你認為可以煮得來的。”菲利普笑著說。
他給她一些錢,她上街了。半小時後她回來了,將購買來的東西放在桌上。她爬樓梯爬得上氣不接下氣。
“哎呀,你這是貧血,”菲利普說,“我要讓你服布勞氏藥丸。”
“我找了半天才找到商店,我買了一些豬肝。豬肝挺可口的,是嗎?況且一下子也吃不下很多,因此,比肉店的豬肉划得來。”
廚房裡有個煤氣爐,她將豬肝放進鍋裡後,便到會客室鋪桌布。
“為什麼只擺一個人呢?”菲利普問道,“你不吃飯嗎?”
米爾德里德臉紅了。
“我想,你也許不喜歡我跟你一塊吃飯。”
“究竟為什麼呢?”
“可是,我只是個傭人,是嗎?”
“別傻了,你怎麼能這麼傻呢?”
他微笑著,然而她的謙恭奇怪地擾亂著他的心。可憐的人兒!當初他認識她時,她的那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