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雖然醜,但絕對實用,和鋼爪石手也沒有多大的區別。
此時,趙榛更覺得,這小子和那個唐朝地無敵於天下的李元霸一樣。據說李元霸在少年時期頭腦簡單性情暴躁,甚至打殺僕人和家人。李家的人無奈,只好採取措施,李元霸也是被李家的家人拉著鐵鏈子拴住,用鐵球子綁著,防止他狂性大發胡亂打殺人。直到後來李元霸成年懂事之後,才解開。現在這個猛獸卻是給十幾個鐵鏈子和鐵球鎖著,恐怕是一個戰場猛將。
趙榛猶豫了一下,他覺得,與猛獸打一場,是不是要拔劍。擁有後世無數精密儀器和數千年武術殺人技藝地培養和超人的殺人經驗。經過鍛鍊,恢復前世實力的趙榛,擁有著非常強的自信。
也許,這個猛獸不是他的對手,趙榛如果發出暗勁,用技巧一樣會殺死麵前的這個力大無窮的野蠻人。但不能保證,趙榛自己不會受傷,看看那雙爪子,趙榛一點也不懷疑自己不會給打傷。
信王趙榛是大宋親王,既然已經塑造起自己無敵武功的形象了,就需要一直儲存下去。信王無敵於天下,就能讓大家認為他是大宋的脊樑骨。百姓才能擁護,各方義軍和義士才能投奔而來。與這個野蠻人一旦單挑受傷的話,就有損自己的威名,那是趙榛絕對不允許的。
想到了這裡,趙榛決定要出劍,用劍的話,趙榛可以秒秒鐘搞定敵人。除了後世的各種熱兵器外,擁有無數前人經驗的趙榛對於各種冷兵器也非常的有研究和精通。在這個時代,還真沒有人比他更理解這些武器。
趙榛拿著的是一對百鍊鋼的名劍,切金斷玉不在話下。他看到對方不騎馬,他便下了馬走到兩軍陣前。猛獸來到趙榛的面前,他習慣性的和所有野獸一樣,在戰鬥之前,都要仔細打量面前的對手敵人!
頃刻之間,猛獸的瞳孔一下子收縮了,他清清楚楚地看見趙榛的眼神。那眼神中充滿一種智慧的光芒和一種無法說明的煞氣。透過觀察,與各種野獸生死搏殺經驗豐富的猛獸知道,這個身穿金色盔甲的少年主帥就算自己能敵得過,恐怕也能讓自己身受重傷。
與趙榛一樣,這個身經百戰的野蠻人,而且是徒手與無數野獸和蠻人部落搏殺的野蠻人,都擁有超強的直覺。他倆都知道對面的人不好對付,何況趙榛手裡有武器,看著那盔甲的質地和劍鞘的華麗,猛獸知道他手裡的武器肯定不是凡品。
趙榛身子一側,這讓他可以把手做最快的速度拔劍。猛獸卻是笑了,他把身子搖了搖,晃了晃,直弄得身子發出了一連連綿的骨響。
忽然,他邁開步子,向趙榛走去,然後,側身一站,笑道:“你們這麼……多的人……對付不了他……我為什麼……要和他打……你們……欺負我……俘虜我……我為什麼……要聽你們的……話……”
一聽他的話,完顏真又驚又怒,就連對面的趙榛也是奇怪。完顏真大叫道:“猛獸,你不想要女人和肉了?”
猛獸高聲道:“我要……女人……和肉……我可以……自己弄……你給我……我會有……你不給我……我也會有……只要我活著……我就會有……你們……這麼……多人……都沒人對付這個人……他厲害……我不打……”
趙榛微微一笑,心裡也是感覺到好笑。人算人,亦被人算。當女真人把猛獸當傻子的時候,猛獸亦何嘗不是把他們當傻子?他們想要猛獸和趙榛打,但猛獸一見趙榛憑經驗和直覺就知道對方厲害,立時打了退堂鼓。
趙榛冷冷道:“看來,你們已經沒有法子再找人和我打了。”
趙榛剛說完,突然在金兵陣型的側後方密林中,衝出來了大批的義軍騎兵。無數的騎兵帶起了漫天的塵土,無數的馬踏大地的聲響震耳欲聾。
完顏真懵了,他記得在自己軍隊來的時候,自己還派人檢查過那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