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呼氣,鍾薇俯身揉揉膝蓋。
也許天太冷的緣故,街上並沒有多少人,冷冷清清的。鍾薇揉完膝蓋,站直身子走幾步,走在拐彎處,一個不愣神,一輛車差點撞到她。好在被人拉一把,車子徑直從她身邊擦過去。
拉她的人身上的味道很熟悉,阿瑪尼寄情水的味道。
抬頭看看沈臣聞,鍾薇下意識的笑笑:“謝謝。”
“沒什麼。”沈臣聞淡淡點頭,鬆開拉扯住她胳膊的手。
鬆開手後,倆人突然面面相覷的,彼此都不知道該說點什麼了。
尷尬的氣氛持續了大約三十秒後,沈臣聞視線落在鍾薇懷裡的書上,沒話找話的扯一句:“你是剛從書店裡出來嗎?”
鍾薇點頭:“是啊。”
“我也是。”揚揚手中的書,下一秒,沈臣聞只覺得腦袋突然一片空白,空白的不知道該跟她再說些什麼好。
氣氛再次陷入尷尬與無聲,直到鍾薇攏攏頭髮,說:“我先走了。”
沈臣聞點頭:“再見。”看鐘薇轉身,沈臣聞動動嘴,想說些什麼,可是卻終究欲言又止,什麼也沒說,只是目送著鍾薇走了很遠很遠,他才移動腳步。
其實,他剛才欲言又止的,是想說句對不起。
對不起三年前對她有過些許的懷疑,懷疑她跟爆料言又清是第三者的新聞有關。
不過,他之所以欲言又止,只是突然又覺得沒必要了,她現在過得好好的,他沒必要挑起三年前的不痛快回憶給她的心情添堵。
三年前,在鍾薇失去聯絡後不久,他的助理就調查清楚了事實的真相:關於那次新聞,楊美茵是主謀,蘇潔是幫兇。楊美茵跟言又清有過節,跟鍾薇是同父異母,關係不怎麼好,所以一舉兩得的策劃了那場緋聞。
知道真相後,他讓公司法律顧問發了律師函控訴楊美茵跟蘇潔誹謗造謠生非,並要求鉅額賠償不說,更是直接對外放話,哪個公司以後再用楊美茵拍戲或者是用蘇潔做記者主編什麼的,就是跟他過不去。
沒有誰傻乎乎的因為那倆女人得罪他的,可想而知,那倆人在東城是混不下去的。
他其實不怎麼喜歡難為女人,做男人得有點風度,可是,這倆女人讓他一點風度都不想有,只想讓她們要多慘有多慘。
而且,三年前,鍾薇失去聯絡後不久,他在家裡的臥室裡還不經意間看到了鍾薇的日記。
看到鍾薇在日記裡記錄的東西,不論記錄什麼,都會提及一下他的名字。
甚至,她今天吃了個鴨脖,都會提及下他。
——“我今天吃了鴨脖,很好吃很好吃。不過,如果我沒記錯,沈臣聞不喜歡吃。沈臣聞最喜歡吃牛肉了。”
他沒節操沒禮貌的翻看她的日記時,看著,只覺得她這日記記得真的挺無聊的。
比如:
——“我今天在路上走著,看到有個人的背影像極了沈臣聞。”
——“我今天跟陸希去逛街,聞到身邊一男人用的阿瑪尼寄情水,沈臣聞也用這個。”
——“在站牌前等公交車時,看到有個小姑娘手裡拿著漫畫書,沈臣聞也喜歡漫畫書。”
……
是不是挺無聊的日記,可是,無聊的卻讓他一陣心酸。
鍾薇真傻,傻死了。
不過,鍾薇日記裡偶爾也有個稍微不是那麼無聊的。
——“今天聽了一首歌,愛你勝過愛自己。我想,我愛沈臣聞也勝過愛我自己。而且,我想,不論他要我做什麼事,我都會乖乖去做的。但是,我想,如果他一直都不搭理我,一直對我不慍不火的,我也總會有死心的那一天。其實我真的挺期待我死心的那天的。哎,如果我死心的那天是沈臣聞動心的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