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3/5頁)

的命,就交給老天了。”

只可惜老天不是什麼講仁義道德的好傢伙。

受害者是個不折不扣的可憐蟲。默默無聞在閣樓裡寫了二十年小說,退稿堆積如山,為數不多得以面世的作品也無人問津,總而言之,他倒黴到了陰溝裡而陰溝就是他的家。

可既然寫出來,就會有人看,有人看,就會有人抄。某知名作家不經意間拜讀了此君大作,感觸良多,於是在崇拜心的驅使之下,拆段解句把情節人物逐個搬進自己的故事裡。小作者勢單力薄,只能忍氣吞聲。兩人勢力懸殊,按照一般的套路,這樁事就該不了了之了。然而就在此時,事情出現了轉機。一個眼尖的記者發現了端倪,便在報紙上對這位大文豪進行了洋洋灑灑的抨擊。一時間議論匪多,將這位作家推到了風口浪尖。在此要緊關頭,大作家威名存亡之際,這樁生意的僱主挺身而出了。僱主是大作家多年的擁躉,被其脫骨洗腦,是個忠貞不渝的衛士,見他有身敗名裂之憂,哪裡還坐得主,於是該出手時就出手,花重金讓天巢把人給辦了。

那天夜裡,作家同往常一樣,盤腿坐在矮桌前,用一架破舊的打字機寫東西。他抽菸很兇,小小的閣樓裡充滿了酸溜溜臭燻燻的煙味。八點一刻,有人在外面敲門。

他咒罵著站起來,炎炎夏日裡踢著過冬的棉拖鞋去開了門。梟笑意盈盈的站在門邊,一身西裝燙得筆挺,高高的鼻樑上架著一副黑框眼鏡,是個莘莘學子的模樣。兩隻手上提著菸酒,都是街邊的低檔貨。

作家警覺的擋住房門,瞪起六百度死魚眼劈頭蓋臉的問:“你是誰?來幹嘛?”

看來作家還真是不討人喜歡的生物吶。梟和氣的笑著,將此行目的娓娓道來:鄙人久仰大人之名,逢書必買,心裡早有千言萬語,只是羞於相見,今晚做了一番思想鬥爭後,特意拿些菸酒來孝敬。

作家寫了二十年書,從未受過如此吹捧,於是受寵若驚的把客人迎了進去。

為了做好第一筆生意,在此之前梟可是做了不少功課,作家發表過的那些不知所云的書全都細細的看了一遍,看的腦袋差點像氫氣球一樣飄起來。一分耕耘一份收穫,努力總是有回報的。兩人在棉絮四出的沙發上坐定,從兩隻斷把的茶杯裡喝酒。拇指粗的捲菸叼在嘴裡,梟侃侃而談毫無畏色,作家雙眼潮紅,以為遇見了伯樂知己,差點感動得難以自持,原先那點戒備之心也拋在了九霄雲外。

九點鐘,梟終於把滿肚子的存稿都吐了出來,講話也開始便秘。不過老天還是很照顧他的。九點零五分,作家身子一歪,軟綿綿的攤到了地上。

迷幻藥起效了。

梟從桌上取來一張白紙,用筆壓著送到他鼻尖下,又從懷裡掏出一張寫的滿滿當當的信紙:“抄完就讓你睡覺。”

第二天,作家因愧自殺的訊息就會傳遍全城,同時一個讓人難以置信的“真相”也將隨之浮出水面。作家與大文豪原來是多年筆友,經常交換彼此的故事。作家先抄了文豪的小說,率先發表,所以歸根結底,作家才是真正的竊賊。而大文豪起先並不知道他出版了那本小說,於是陰差陽錯將多年前的故事發表出去,後來為了保住朋友的名聲,只好背了黑鍋。

梟拿著兩張內容一模一樣的a4紙,心酸的擤了擤鼻子,一個用心良苦,一個氣度非凡。

他收起僱主的信紙,塞回口袋裡,又把作家的遺書工工整整的貼在打字機鍵盤上。迷幻藥藥效強卻代謝得很快,明天法醫只會在作家體內檢測到過量酒精。

梟離開的時候手裡捏著一副手套,沙發上只有一個屁股印子,茶几上只有一隻茶杯,兇手抽過的捲菸也被揣進了兜裡,一隻凳子翻倒在佈滿破洞的地攤上,而作家被一條領帶吊在房樑上,一搖一擺,活的不甘死的不值。

從進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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