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時候,編輯很勤力的來一封快信。
今年是不能回家了。
明年吧,明年或者有希望。然而我何嘗有什麼冢,香港是兄長的家,臺北是父母的家。
有人敲門,我去開,滿以為是鋪地毯的來了,卻是郵差,因為轉了地址,所以他要證明一下正身是否在此。我簽了名。收了聖誕卡,今年只收到三張聖誕卡。第一張是張徹夫人梁女士寄來的。她總是記得我,也是人結人緣。不是說不寄的就不記得找了,她是比較洋派的,而且不是逢人必寄的,所以就難得。收到那種逢人必有的小禮物,逢人必有的卡片,特別厭惡。我與我女朋友說要送禮,什麼時候都能送,何苦一定要等大時大節的湊熱鬧?我把這第一張擱在書桌上。第二張是哈佛大學寄出來的。二嫂三嫂的弟弟。然後是這第三次,簽收了,拆開來看,看到右下角的簽名,呆住了。怔著了很久很久,慢慢的進屋子。呀,他總算找到了我的地址,給我寄卡片來了。一時心裡麻木了下,沒有太多的感覺,等感覺慢慢回來的時候,就伏在桌子上,桌面是冷的,隔了很久,攤開手來,那張卡片已經團皺了。
看看看,才放了八天假,一頁書本也沒翻過,所有的老毛病都出來了。
如今我也得了一個死心塌地的人,天天跑來釘電插撲刷牆壁,不管有多麼微不足道。到底也是一個人,我總是禮貌的向他點點頭,如此而已,而且我並不歡迎他這種義務勞動,我只希望他少來一點,他來了,我為他倒一杯茶——有時候還是沒有牛奶的。常常希望可以談得起來,然而總是談不起來,興致索然,仍然希望他不要來。
由此可知這個說「被愛是幸福」的人多麼荒謬。被愛有什麼莘福?一天到晚給一個莫名其妙的人釘著,左右不是;太禮貌,怕他誤會,太不禮貌,又好像沒人味。
我想愛人是比較好的。愛一個人,常常想起他,都是很開心的。不管怎麼樣,我沒有見他最後一面。臨走時我只想到一句話:如今俱是異鄉人,相見更無因。
看到兩個月前的文林,裡面有悲秋的小曲,其中有一首是這樣的:想到去年,還道能紅絲綰呀紅絲綰——那個女孩子再也沒想到秋天只落單成了她一個人。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