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春水老老實實地回答,“那你也別想喝酒。”
春水從家鄉來到X市,覺得自己像一株被嫁接了的植物。過去的生活被割裂,長出新的枝條,惶恐,不安,更多的是欣喜和希冀。
凌晨一點,酒吧打烊,春水總是最後一個走。他小心的關掉所有的開關,只留吧檯上方一排小射燈。酒吧瞬間陷入一片黑暗,靠近朦朧的光影,春水從角落裡拿出自己的吉他。
這是一天之中他最喜歡的時光。坐上高腳凳,調整好話筒,一曲曲地彈,一首首地唱,直到手機嘟的一聲響,定時結束。
“今天就到這裡了,各位晚安。”面對著臺下黑漆漆的一片,春水俏皮地揚起嘴角,他微微地鞠躬,然後背起吉他關門離去。身後的幾個小射燈從沉醉中醒來,互相交換著眼色,它們由剛開始的不屑、嘲弄,到後來的驚喜和著迷,現在已經習慣在春水的歌聲裡入眠。
還有人知道春水的小秘密,輪到辛迪唱最後一場的時候,她會在酒吧外面的走廊裡等男友來接她。周秦是一個地下搖滾樂隊的貝斯手,有時候玩兒瘋了會稍稍忘記她,這種時候她也不著急,從走廊的窗子望向外邊被霓虹燈染成紫色的夜空,什麼也不想,也很美好。
後來有一天她聽到了春水的歌聲,透明,質感,像清澈見底的小溪中金黃的沙礫。
“第一眼望見你,瞬間天堂,而後地獄……”每次他的獨角戲結束都是這一首,辛迪覺得很有趣。她坐在地板上,從包裡翻出一支菸,再去找打火機,頭頂一亮,簡捷的臉在光影裡熠熠生輝。
“簡老師你不抽菸為什麼要裝打火機?”辛迪湊著他的手燃著香菸,拉他在身邊坐下。
“隨時給一位先生點菸。”簡捷愜意地伸直他的長腿,“當然,也包括女士。”
“春水很有天賦,也許你該讓他去中央舞臺那試試。”辛迪看的出簡捷很喜歡春水,卻不明白他為什麼只讓他做一個普通侍應。
“那裡亂哄哄的,不適合他,他應該有更好的未來。”
“開玩笑,做侍應就能做出個前途來?”
“辛迪,等他哪天紅了,再也不會聽到今晚這樣的歌聲了,你不覺得多聽一天是一天嗎?”
“自私。”辛迪笑罵,她感覺到自己手機的震動,周秦應該到門口了。
春水收了琴打算走,忽然聽到輕輕的聲響。他坐在凳子上沒動,停了一會兒,掃了一下琴絃。
“現在,最後一曲,向我最愛的歌手致敬。”
耳熟能詳的經典吉他曲,阿爾罕布拉宮的回憶。
簡捷在春水長達三四分鐘的輪指裡幾乎沒能呼吸,夕陽下曾經富麗堂皇的宮殿如今荒廢的讓人心碎,他雖然遠未經歷過輝煌,此刻卻想為自己掉淚。想想也沒什麼啊,可空洞洞的傷感,無邊的寂寞,潮汐一樣湧來。他知道,這是音樂的魔力,而郝春水,是音樂的精靈。
春水放下琴緩緩走向黑暗,簡捷寬厚溫暖的胸膛迎住他,心跳的緩慢而有力。
“簡老師……”春水沉醉於他的氣息,耳鳴的厲害,他覺得身體裡有一隻小獸在左突右撞,想要衝破身體的樊籠。
“我想上臺唱歌。”
春水的同屋吳奢是夜未央的伴舞,近來最喜歡的事就是嘆氣。
“我倆不吃不喝攢一輩子,也別想在這個城市買一套哪怕兩室的房子。”他的女友也是伴舞演員,兩個人很投脾氣,最近有了結婚的念頭。
“那就回家鄉去,我老家十多萬就能買一套。”春水不解。
“那你為啥不回去?以後不結婚不要孩子,在宿舍住一輩子?再說也得人家讓住啊。”
“我還小呢,”春水指了指吳奢臉上的痘痘,“等跟你似地急的起這玩意兒的時候就